拍卖公告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麻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1181刑初183号《刑事判决书》以及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协助调查文件】拍品名称麻城市农商互动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持有的(注册登记在饶永祥名下)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00000.00元)
权利来源刑事判决、执行通知书、协助调查反馈文件权证情况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2022)鄂1181刑初183号(2023)鄂1181执1717号拍品所有权人饶**股权概况其在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经查询其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7500000.00元
截至查询日其实际已投资人民币4225692.00元,该投资额作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
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登记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保证责任
竞拍意人可到本院查看协助执行反馈文件,未看样的竞拍意向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物现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情况请有竞拍意向人自行向该部门相关科室咨询了解
2、经查,饶永祥实际已向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人民币4225692.00元,意向人竞拍成功并办理登记手续后,须按公司法和该公司章程,准时认缴出资,履行出资义务
权利限制情况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提供的文件1、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2、执行通知书;3、协助调查反馈文件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麻城市农商互动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持有的(注册登记在饶永祥名下)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第一次拍卖公告执行依据案号:(2022)鄂1181刑初183号/(2023)鄂1181执1717号【注:本拍品现已委托由湖北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咨询电话:18612275117张】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9日10时至2025年0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栏目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麻城市农商互动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持有的(注册登记在饶永祥名下)的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合议庭合议,确定按其在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占比,以其已实际投资额人民币4225692.00元,作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22569.20元;竞拍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麻城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麻城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05月07日下午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及有意看样者请于2025年04月09日联系,登记信息后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登记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可到本院查看协助执行反馈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物现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情况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向该部门相关科室咨询了解
2、经查,饶永祥实际已向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人民币4225692.00元,意向人竞拍成功并办理登记手续后,须按公司法和该公司章程,准时认缴出资,履行出资义务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拍卖标的的原所有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拍卖标的原所有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退还垫付税(费)申请及凭证,买受人须于受领标的物及成交裁定书后三十日内提交至法院,逾期未提交至法院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申请退还垫付税(费)的权利,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种类和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5月0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截止公告日未发现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即2025年05月19日前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联系方式附后)
十三、付款方式:1、银行付款方式
开户银行: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402533114826,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
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参考如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13-29911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8612275117(张)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阿里拍卖”栏目平台上查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2025年04月08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9日10时至2025年0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在淘宝网-阿里拍卖栏目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被执行人麻城市农商互动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持有的(注册登记在饶永祥名下)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合议庭合议,确定按其在麻城市祥裕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占比,以其已实际投资额人民币4225692.00元,作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22569.20元;竞拍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凡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05月07日下午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2569.20元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05月19日下午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开户银行: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号:402533114826),并于2025年05月26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取标的物,拍卖人不承担办理初始登记、过户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办理初始登记、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竞买人垫缴,而后竞买人凭垫缴凭证申请本院退还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五、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13-2991179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612275117(张)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