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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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云甸镇云田村一组九十一号的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5082

362.28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6
起始日期
3558.3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0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46.9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2.2808万元
  • 单价:0.1018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凉山彝族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6
  • 结束日期:2025-04-27
  •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
  • 评估价:646.9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558.3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住宅装修为饭店餐厅
    车位:划停车位,但可以临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该房产
    看样时间: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房屋结构:框架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刑事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后立即撤离,现有租赁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3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会理市云甸镇云田村一组九十一号的房产权利来源(2024)川3402执恢494号判决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杨某华、章某伟拍品介绍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号:会理房权证会理字第0012875号土地使用证号:会国用(2013)字第70600050号登记时间2010年9月规划用途商业及住宅建筑面积总计3558.36平方米(其中商业453.81㎡,住宅3104.55㎡)土地面积1487.14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至2082年11月28日)房屋状况部分空置,部分出租(3幢1层商业用于饭店经营,部分住宅自用/出租)租用及腾退被执行人承诺在拍卖后立即撤离,现有租赁关系暂不要求腾退查封情况该房产已由本院首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给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支行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执行笔录》3、《拍卖成交确认书》基本情况1、设施:没有规划停车位,但可以临时停放在院内空地;水电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2、占用、租用情况:1幢:1层商业空置,2-4层为住宅,部分使用,部分空置2幢:1-4层为住宅,部分使用,部分空置3幢:1层商业出租用于饭店经营,2层住宅装修为饭店餐厅使用,3层住宅装修为客房使用3、质量问题:部分房屋有轻微漏水现象、墙体漆面有少量掉落4、违建、改建:房屋没有违建和改建情况5、交通:该房产位于108国道与甸渡路交汇处,及会理市云甸镇与攀枝花市米易县的交界处,交通便利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2、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买受人在拍卖前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标,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3、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

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竞买公告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6日10时至2025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会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4/02,户名:会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

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会理市云甸镇云田村1组91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号:会理房权证会理字第0012875号;土地使用证号:会国用(2013)字第70600050号,房屋建筑面积:总计3558.36平方米(其中商业453.81㎡,住宅3104.5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结构:框架;用途:商业、住宅;权利性质:出让;权利限制:有查封;证载标的物土地面积1487.14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至2082年11月28日)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评估价:6469300元,起拍价:3622808元,保证金:300000万元,增价幅度:15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预约联系杨老师,电话:18113318290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和办理转让的相关政策及要求)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受让人条件,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受让人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的风险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竞买人未在淘宝网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法院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于竞买开始前共同前往法院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特定财产的权利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

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税费最终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辅拍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买受人应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会理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滨河路支行,账号:6228400967407736468】,汇款用途注明:(2024)川3402执494号拍卖成交款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拍品交付竞买人拍卖成功并支付完所有款项后应当在10日内到法院(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滨河路北延线)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不排除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本次拍卖

竞买人或买受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成交价款按原路径无息退还,法院及竞买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

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标的物咨询电话:杨老师1811331829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834-5629402联系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滨河路北延线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会理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会理市云甸镇云田村1组91号的房地产依法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和附件内的评估报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户及户口迁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个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5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300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会理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滨河路支行,6228400967407736468,汇款用途注明:(2024)川3402执恢494号拍卖成交款

),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滨河路北延线)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811331829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834-5629402联系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滨河路北延线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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