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建设一路的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1,面积约50.64㎡,拍卖参考价:11万元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拍网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建设一路的东山庭院小区的地下车库22项,住宅5项,门市1项,共28项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标的物名称
面积约(㎡)
拍卖参考价(万元)
1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57
42.85
11
2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58
44
11
3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59
41.11
11
4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60
44.58
11
5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61
39.25
11
6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62
39.25
11
7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63
34.16
11
8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75
44.36
11
9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76
44.36
11
10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77
42.35
11
11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78
44.36
11
12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1
50.95
11
13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2
46.98
11
14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3
50.29
11
15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4
48.97
11
16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5
51.18
11
17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89
52.90
11
18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0
50.33
11
19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1
50.64
11
20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1
52.11
11
21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3
56.45
11
22
东山庭院小区7-10地下车库1096
44.15
11
23
东山庭院小区9号楼1单元163室
80.90
30.5802
24
东山庭院小区9号楼1单元161室
82.81
31.3022
25
东山庭院小区10号楼2单元261室
85.27
32.2321
26
东山庭院小区7号楼3单元352室
72.97
28.1664
27
东山庭院小区7号楼3单元362室
72.97
27.5827
28
东山庭院小区7号楼9号门市
130.46
117.2314
二、公告期: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
三、拍卖方式、时间:
1、拍卖方式为: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www.gpai.net)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2、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起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登记的办理: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之前
按照《公拍网》的要求办理登记注册,并在拍卖开始前到我公司签署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取得竞拍授权
其他各事项均按《竞买协议》、《拍卖规则》及《网络拍卖竞价须知》履行
说明:
1、上述房产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公告提供的面积为约数面积,具体面积以办理产权时实际测量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产在交付前所欠费用(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由开发商承担,房产交付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需自行查验核准
2、上述房产均未办理产权证明,竞买人须自行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事宜,拍卖人和委托方不作任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也不承担任何办证税费
拍卖成交后,如出现办理滞后、或无法办理等情形,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购买风险,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办理产权证明如需正式销售合同及发票,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解决,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
待开发商完税后,办理产权证(不动产证)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竞买人一旦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阅读知悉相关附件并对拍卖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勘验,已完全了解并认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标的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拍卖的资产按现场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和交接,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对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
6、拍卖标的的起拍时间及其他事项,以平台公布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470-8239860 18804986655
看房联系电话:15504700055
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0日拍卖人(简称甲方):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证件种类:£ 身份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参加甲方在公拍网-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网络拍卖,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拍标的: (标的名称);
二、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 万元,成交后扣除佣金冲抵成交价款,未成交会后3个工作日内由公拍网不计息退还
三、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账 号:470900301610606
行 号:308196036087
四、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支付: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与成交价款(成交之日起五日内)一并支付
标的转移占有: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我公司不承担交接责任
五、情况说明:此次拍卖的房产无产权证明,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证明,具体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明中实际测量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甲方声明: 我公司已对拍卖标的如实依法进行展示,签署协议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知悉标的物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竞拍责任,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乙方承诺: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自行承担购买风险及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
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竞买人未能如期付款,视为放弃竞得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九、纠纷解决 : 如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附件: 《拍卖规则》 《网络拍卖竞价须知》
十一、本协议自乙方交纳保证金后,即为生效
如竞买成功,乙方需持纸质原件交付至我公司办理后续事宜
甲方: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25年 4 月 10 日None(一)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报名的竞买人递交资质文件后,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企业用户尽量提前办理注册参拍手续)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一旦出价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重要提醒:上述房产无产权证明,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证明,具体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明中实际测量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产在交付前所欠费用(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由原产权人承担,房产交付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成交后,标的物以实际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验,一经成交,不能悔拍,所有文字及图片仅作简要展示使用,不能视为对标的的保证与承诺,一切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物的差异瑕疵均不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