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00:4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南山路17号(星豪·广润城3号楼)的商业房产

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南山路17号(星豪·广润城3号楼)的商业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03347

255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5
起始日期
2835.5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0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55.2万元
  • 单价:0.901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5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居委会南山路17号
  • 评估价:319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835.5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不详装修情况竞买人
    钥匙:核实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恩施市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5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州镇朝阳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恩施州星豪房地产某某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南山路17号(星豪·广润城3号楼)的商业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鄂2801执1140号证号建始房权证县直公字第1.259.8号、建国用(2010)第0359号标的所有人恩施州星豪房地产某某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暂未收到租约申报,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落户情况须向相关部门确认经营情况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恩施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835.58平方米公摊面积不详腾退、交付情况存在腾退风险房屋建成年份不详装修情况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房屋户型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房屋楼层第1层/总17层(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房屋朝向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周边配套不详特别提醒1、涉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

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2、案涉标的物所欠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3、暂未收到租约申报,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4、本次拍卖不含室内活动财产

';恩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机构名称:恩施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标的物: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南山路17号(星豪·广润城3号楼)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835.58平方米,评估价格:31940000元,起拍价格:25552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

特别提醒:1、涉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

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2、案涉标的物所欠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3、暂未收到租约申报,竞买人可前往标的物核实;4、本次拍卖不含室内活动财产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5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统一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19721104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

七、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等

被执行人所欠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17点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恩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9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4173125772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3197211043监督电话:0718-841299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恩施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恩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机构名称:恩施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恩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9日2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417312577266),并在2025年5月20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恩施市人民法院(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0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等

被执行人所欠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13197211043举报监督电话:0718-841299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此须知在“淘宝网”上发布

恩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朝阳社区居委会南山路17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