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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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671号 <结束>

房源编号:4218981

11.95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7-13
起始日期
5992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001994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953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1.9535万元
  • 单价:0.0000199475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7-13
  • 结束日期:2023-07-14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红日香舍苑
  • 评估价:11.95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992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地下车库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到拍卖结束止前一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流拍
    小区:源路香舍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库
    开发商:权人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6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671号权利来源破产清算权证情况温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拍品所有权人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车位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本标的设有抵押,没有权证原件,提请买受人注意竞得该标的物后,注销抵押权、过户时公告作废原产权证均需要时间,过户转让需一定时间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证书记载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标的物现状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本瑕疵说明中未涉及的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隐性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

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如过户确有需要,可由管理人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671号,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字第599248号,证载面积30.65平方米,用途:车位;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记录中未查询到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2、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管理人联系人:章律师,联系方式:15158582848根据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管理人拟于2023年7月13日12时至2023年7月14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处置单位: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671号,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字第599248号,证载面积30.65平方米,用途:车位;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中信息中,没有土地使用权信息无查封、有抵押

二、拍卖价格评估价:119535元,起拍价:119535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特别说明1、提请买受人注意,车库设有抵押,权证遗失,竞得该标的物后过户转让需一定时间

2、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证书记载为准

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不动产现状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瑕疵说明中未涉及的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隐性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权属登记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作废手续(15个工作日)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到拍卖结束止前一日17:00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章律师15158582848)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3年6月25日,请意向竞买人提前预约看样,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看样联系:胡律师13353361272

公告所列图片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谨慎参加竞买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书面异议资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承租户或共有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买人缴支付完毕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号11956000000578935,账户名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南浦支行),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2号人民联合律师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余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

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究赔偿责任

管理人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15858284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2号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根据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管理人拟于2023年7月13日12时至2023年7月14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处置单位: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6月2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淘宝网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向管理人付清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充抵后)

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号11956000000578935,账户名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南浦支行)】

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淘宝网阿里网拍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竞买保证金不能及时充抵拍卖成交款的,买受人应无条件地向管理人补足拍卖成交款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2号人民联合律师楼,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未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的,属于悔拍,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人应当继续赔偿损失,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按时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提取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15858284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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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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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红日香舍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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