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0-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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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钛铁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 <结束>

房源编号:5115951

1516.6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6-29
起始日期
2166.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66.6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516.63万元
  • 单价:0.7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用途:矿地
  • 起始日期:2023-06-29
  • 结束日期:2023-06-30
  •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中寨村
  • 评估价:2166.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66.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件
    看样时间:看样电话:400-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成都市天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建水县云川实业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
    楼栋总数:3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钛铁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权利来源执行裁定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5325002009112010035924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探矿权人建水县云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勘查项目名称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钛铁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勘查矿种钛、铁地理位置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镇图幅号F48E003003勘查区块面积6.29平方公里有限期限2021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备注中联湘矿评字(2022)第021号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钛铁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

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之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自然资源厅、财税部门):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5325002009112010035924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摘自《中联湘矿评字(2022)第021号评估报告》,请有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5.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

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咨询电话:4000001219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评估价:2166.61万元;起拍价:1516.63万元;保证金:216.6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本院已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南华信有限公司对上述金属矿勘探探矿权进行评估

该公司出具的《中联湘矿评字(2022)第021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本次拍卖的金属矿勘探探矿权有效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3、《中联湘矿评字(2022)第021号》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4、拍卖成交后,金属矿勘探探矿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材料及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过户有可能产生大额的税费等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基于本次交易探矿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确认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2023年06月22日前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

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咨询电话:400000121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

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6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

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3年07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854402011527960;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7101执恢44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1、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2、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法院咨询电话:028-81255950预约看样电话:400-0001219法院监督电话:028-83430570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竞买须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2023年06月29日10时至2023年0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33.3jxCFX,户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参加竞买的企业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06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16.66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07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854402011527960;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7101执恢44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

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咨询电话:40000012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8-81255950法院监督电话:028-83430570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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