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岭常村槲木自然村住宅小区普通商品房7号楼二层11号商铺(建筑面积:72.30平方米)权利来源执行裁定书:陵川县人民法院(2023)晋0524执390号查封情况被陵川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无权证情况未进行产权登记,仅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值时间点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标的所有人山西晋善晋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介绍不动产权证号:(2021)陵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375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30316.51㎡,其中商服用地面积为1800㎡,使用期限为城镇住宅用地:2014年08月31日起2084年08月30日止,其他商服用地:2014年08月31日起2054年08月30日止
房屋总层数\\所在层16\\2建筑面积72.30㎡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建年代2018年装修情况室内瓷砖铺地,墙面刷乳胶漆,石膏造型吊顶
配有上水、下水、电、地暖等配套设施设施设备配有上水、下水、电、地暖等配套设施区位情况标的位于陵川县崇文镇岭常村过境路,紧临日凤线,位于二层拐角,周围有黄围街、文峰街等交通主次干道,道路通达度较好
生活配套设施标的所在区域已实现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下水、通暖、通燃气),基础设施完善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范围内有陵川县机关幼儿园第二园区、城南友谊小学、陵川三中等教育机构;有陵川县中医院、陵川恒泰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设立的营业网点;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交通状况标的附近通有402路、404路、陵川1路、陵川2路A、陵川2路B、陵川301路A、陵川301路B、陵川401路、陵川403路、陵川501路、陵川502路、陵川601路、陵川602路、陵川701路等公交线路,距公交站点近,公共交通便捷
标的估值标的评估价412543.8元税费情况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竞买公告陵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岭常村槲木自然村住宅小区普通商品房7号楼二层11号商铺(建筑面积:72.30平方米)评估价:412543.8元,起拍价:330035.04元,保证金:33003元,增价幅度:3000元
标的情况摘自山西家豪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晋家豪房估JD字〔2023〕第199号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参加购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况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该标的二层整层存在租赁情况,租期为三年,具体情况有意者请到现场了解咨询;2、该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主梁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该标的未办理产权证书,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办证相关事宜,能否办理产权办证及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标的移交由竞买人到法院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办证手续及办理办证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陵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陵川支行账号:9558850506001117485行号:102168403554(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薛女士1539256023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陵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竞买须知陵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岭常村槲木自然村住宅小区普通商品房7号楼二层11号商铺(建筑面积:72.30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参加购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况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陵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陵川支行账号:9558850506001117485行号:102168403554(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需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薛女士1539256023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陵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