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2-1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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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位366个 <结束>

房源编号:5416013

12048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1-04
起始日期
12557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94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489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0480万元
  • 单价:9.5946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1-04
  • 结束日期:2024-01-07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
  • 评估价:2148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55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地下车库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筑类别:办公楼
    产权年限:('', '013')
    小区:优先向本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
    配套情况:车库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欠费情况该标的2023年9月20日调查时,物业管理费欠费金额以物业登记为准,物业维修费欠费36026.81元

该标的2023年9月20日调查时,水费、燃气费和电费均无法查得

以上欠费信息仅供参考,以上欠费未包含滞纳金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2、被上海金融法院查封

3、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4、房屋抵押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屋权属等状况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库地下1层至地下3层车位366个(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129591号;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核准日期:2020-12-1;竣工日期:2020年)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房屋类型:店铺;房屋建筑总面积为7067.92平方米;总层数:24层);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2层至28层(房屋类型:办公;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4604.36平方米;总层数:24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1层至地下3层车位366个(房屋类型:其他;车位建筑总面积为16637.19平方米,其中普通车位及无障碍车位建筑面积为45.95平方米/个,微型车位建筑面积为32.17平方米/个,子母车位建筑面积为68.93平方米/个,机械车位建筑面积为275.70平方米/组)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商务办公自2013年9月12日至2063年3月17日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止;宗地(丘)面积为11557.00平方米

3.四至情况东临杨思西路,南近高青西路,西临江高路,北近海阳西路

4.特殊说明(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土地宗地号: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商务办公自2013年9月12日至2063年3月17日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止;宗地(丘)面积为11557.00平方米

评估价:214,898万元起拍价为:120480万元;保证金:8000万元;增价幅度:5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月4日10时至2024年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月17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41015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基于相关审税材料调取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二、根据规划,本次拍卖的车位中共计尚有140个车位的性质为住宅车位(扣除前期已经拍卖成交的86个住宅车位),依据相关规定,买受人如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上述住宅车位,应优先向本小区业主(持有本小区房地产产权证者)出租,具体情况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确定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7日11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12月27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3616999、13611889212余女士、13917347115朱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2368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12月8日竞买须知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1月4日10时至2024年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库地下1层至地下3层车位366个(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129591号;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核准日期:2020-12-1;竣工日期:2020年)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房屋类型:店铺;房屋建筑总面积为7067.92平方米;总层数:24层);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2层至28层(房屋类型:办公;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4604.36平方米;总层数:24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1层至地下3层车位366个(房屋类型:其他;车位建筑总面积为16637.19平方米,其中普通车位及无障碍车位建筑面积为45.95平方米/个,微型车位建筑面积为32.17平方米/个,子母车位建筑面积为68.93平方米/个,机械车位建筑面积为275.70平方米/组)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土地宗地号: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商务办公自2013年9月12日至2063年3月17日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止;宗地(丘)面积为11557.00平方米

四、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如有违法搭建,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现为:该标的2023年9月20日调查时,物业管理费欠费金额以物业登记为准,物业维修费欠费36026.81元

以上欠费信息仅供参考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该标的2023年9月20日调查时,水费、燃气费和电费均无法查得

以上欠费未包含滞纳金

随着时间的推移,欠费情况会发生变化,以实际欠费金额为准3、标的物来源:新建

4、根据规划,本次拍卖的车位中共计尚有140个车位的性质为住宅车位(扣除前期已经拍卖成交的86个住宅车位),依据相关规定,买受人如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上述住宅车位,应优先向本小区业主(持有本小区房地产产权证者)出租,具体情况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确定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设施设备、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八、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九、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月1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41015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五、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六、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2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3616999、13611889212余女士、13917347115朱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12月8日上海大产产有限公司致估价委托人函上海金融法院我公司接受资院【委污鉴定书】(2023)74委鉴第25号的奢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院资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管监督验染检疫总局联合发右的《房地产估价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规定的估价程序,遵带房总产他分的一般原则,旋用运宜的估价方法,对贵院受理的(2022)74就1020号案件所涉及药位于上海方浦东新区汇高路39、端下车库,思西路号等套房泡产市价值进行了全价,现将有关信况和价给果摘要图管文下:1.估价目的评信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京场价值,为法院确定财产处置金考供参考依

2.价对象含价对象为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库,频系西路488号套房绝产(二财产范周包房屋与车位所有权及附总没施设备、应分差的国有三地使用权),所在物业名称为“前·海悦华庭”,很据《上海市不漠产登记等》(友件)记载:估价为象夜利人上海有限公司,宗地号为三林107衡效1/35,使用斯藻(商务办公:自2013午9月12日至2063年3月17日止,信宅:自2013年9月72日至2083年3月17日止),土地权属性爱为国有建设系站使用视,使别权取得方式为出让,二地用途为商务办公、作宅,宗()面积为12557.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站方米(中商业信铺建道积合计为7067.92平方米;办公楼建筑育积合计为24604.36平交兴:车位建筑到积合计为方染)

模据《上资市不动产登记费》(发印件)记载、中人求次中变买系中: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210三5号室13话:39081223真:9521706-1上海大雄站价有公司阅房屋、上地、异议、房地产抵押、取璃房景及抵押,建设工程抵押、居位权、房屋粗货、权利限制、地权、文件11类登记信息,经登记信息系统查阅共有房屋、二地、房地产师、权利限制4类登记算信息

价对象已登记房地产括押状况信息(权人:浦西支行)、房地产双列限制状况信息(限类型:司法限制;限例有限公人: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消东新区人民法院

)3.价值时点二0二三年四月十一口(实地查勘)4.价值类型京次估价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题价值是指信价对象经逆当营销后,白熟悉情况、谨慎行亭不资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或在价值时点自愿进为交易的金额5.估价方法本次估价采用比较法、益法、标准价调整法端行评信

6.价结果没公司校得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定,水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贴,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节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数、市场词查,评定信算等工作,在此录础上形成了估价报售

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估价对象房地产于价值时点的估价结采为:估价结果汇总表(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节价方次洋:人民比教法、收法、标准价资整法陈他(万元)汇总评化平分(/m7.特别提示芯系址::5s12%传n:5217092上海大站产价有限公司微了解台价对象情况及有关信价分析和专业意见,提请报告使用人认京滨房产估价报告金文

本报告仅为上海金融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诺本报告的使用有效湖为南估备报告出具名起计算为午,那二0二三年月十五至二二四年四月十四与止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公章法定代表:胡超清致期:0五日系:海中长中区中山西路132弄5号090电话:21220传式:50591709-3《估价结果明细表》市:人民下15:年3508137.7857423票下2371601T11.503152汉票与下字》=1121245下.2911票1138开点92.5015131.1972J0311.-1851633101737.T28331131552157.5068.1750.456号11131.681981123.471581..138办公555是二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1020号申请执行人: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负责人:苏,总经理

被执行人: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朵,执行著事兼总经理被执行人:有限公司,住所地福省福州市晋安区法定代表人:金,黄李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潘,男,出生,族,住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被执行人:陈文出生,泛族,住广东省广州南越委区本院在苏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潘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潘、陈向申请法行人展行已生效的(2020)沪74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以及承担退延履行期间的如倍债务礼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变价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1的不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善明审判员陈暖审判员杨现正二0四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法官助理练维字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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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位366个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位366个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488号地下1、1_2层01、102、2层至28层及江高路39弄地下一层01-23、地下车位3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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