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102号、202号2处资产整体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3-1548挂牌起始日期2024/1/2挂牌截止日期2024/1/1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房地产标的简介一、标的清单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转让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竞价阶梯(元)备注1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102号柳州柳城县107.702,095,128.00200,000.002,000.00标的物详情:标的物分别位于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102号、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202号,2套资产总建筑面积629.23㎡,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总楼层6层,标的物所在楼层1、2层
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重点提示:1.本次竞价只对该房产所有权进行竞买,该两套资产分别是上下两层,已打通,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竞拍前请竞买人先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2.竞买人在摘牌前需仔细审查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3.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找相关职权部门进行测绘、分割面积及施工,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公司不负责房屋面积的分割,请谨慎参拍!4.房屋现状:已出租
具体租赁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就租赁合同内容向转让方或承租方咨询、查证,一旦参与报名均视为对原租赁合同内容及商铺现状的认可,成交后必须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2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202号柳州柳城县521.53合计629.232,095,128.00200,000.002,000.00二、标的简介详见标的清单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200MA5L23J566注册地: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层法定代表人:袁亮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十次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广西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280处以物抵债资产的方案的批复(柳金投复[2020]26号);广西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决定通知〔2021〕139号转让底价(元)2,095,128.00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3.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产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物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不转让给近亲属、未设立居住权,未设立抵押权
6.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不得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按揭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至税务局办理申报税务工作;甲乙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柳州)2.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展示地点:挂牌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经理13407899978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2至2024/1/15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提供相关租赁资料(如有)(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17: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如需)2.标的图片.zip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邓经理0771-5585027(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陈经理0772-2830155(柳州市产权交易所)报名咨询覃经理0771-5738059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楼(柳州市产权交易所)其他监督电话:0771-5880618(交易所)特别声明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标的物详情:标的物分别位于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102号、柳城县东泉镇建设路88号(商贸中心)46栋202号,2套资产总建筑面积629.23㎡,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总楼层6层,标的物所在楼层1、2层
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重点提示:1.本次竞价只对该房产所有权进行竞买,该两套资产分别是上下两层,已打通,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竞拍前请竞买人先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2.竞买人在摘牌前需仔细审查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3.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找相关职权部门进行测绘、分割面积及施工,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公司不负责房屋面积的分割,请谨慎参拍!4.房屋现状:已出租
具体租赁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就租赁合同内容向转让方或承租方咨询、查证,一旦参与报名均视为对原租赁合同内容及商铺现状的认可,成交后必须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不得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按揭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柳州)2.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