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拍品名称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权利来源破产拍卖拍品所有人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或其他瑕疵说明查封有抵押304房地证2013字第06340号其他说明管理人未接收到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管理人及法院不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因工程资料缺失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提供的文件《竞价确认书》拍品介绍1.土地使用权:序号证号坐落证载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1304房地证2014字第11658号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画家村2期)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2083-6-19,商服用地为2053-6-19123872304房地证2013字第06340号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画家村1期)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2083-6-19,商服用地2053-6-1922580合计349672.在建工程:序号坐落栋号楼层建筑面积(㎡)1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1号12幢(酒店)-1至8层17315.992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2号13幢(餐饮楼)3层3689.863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3号14幢(会所)3层1812.93合计22818.783.工程项目:(1)装修工程;(2)售房部装饰工程;(3)观佛台工程;(4)滨河河道土建工程、园林景观工程;(5)青石栏杆工程;(6)绿化工程;(7)热水系统工程;(8)中央空调工程;(9)电梯安装工程;(10)其他零星工程;4.流转地: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用地性质流转到期时间面积(㎡)未办证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集体土地2028年37866.525.实物资产:办公用品一批,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为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工程项目、流转地及实物资产
土地使用权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在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流转地位于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
特别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4)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交付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罗律师,18716669880';根据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置业公司)提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6日10:00时至2023年12月2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分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之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须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所需手续及税费等费用,如因政策原因该标的物不能办理登记手续,买受人需自行承担风险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移交后标的物出现主体结构损毁、塌陷等风险,以及标的物致第三人出现人身损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若存在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是否欠费及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二、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详情1.土地使用权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画家村2期),不动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4字第11658号
证载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城镇住宅用地为2083-6-19,商服用地为2053-6-19;土地使用权面积12,387平方米
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画家村1期),不动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3字第06340号
证载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城镇住宅用地为2083-6-19,商服用地2053-6-19;土地使用权面积22,580平方米
2.在建工程部分在建工程部分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画家村2期)
(1)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1号,栋号为12幢(酒店),楼层-1至8层,建筑面积17,315.99平方米
(2)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2号,栋号为13幢(餐饮楼),楼层3层,建筑面积3,689.86平方米
(3)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山画家村3号,栋号为14幢(会所),楼层3层,建筑面积1,812.93平方米
3.工程项目(1)装修工程;(2)售房部装饰工程;(3)观佛台工程;(4)滨河河道土建工程、园林景观工程;(5)青石栏杆工程;(6)绿化工程;(7)热水系统工程;(8)中央空调工程;(9)电梯安装工程;(10)其他零星工程;以上工程未验收,管理人也未接管到以上工程的工程资料
4.流转地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的流转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流转到期时间为2028年,面积为37,866.52㎡,目前无土地权证
5.实物资产办公用品一批,详见评估报告
(二)关于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评估结果根据(重庆)华康(2019)(估)字第801号、重中凯资评报字[2022]第038号评估报告提供
2.拍卖标的全部有查封,304房地证2013字第06340号有抵押
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物与上述说明不符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4.流转地部分尚欠农户8年流转费
经管理人向流转地农户核实,瑞茂公司尚有0.47亩流转田、37.69亩流转土,共计38.16亩流转地未开挖
按每亩田1,200元/年、每亩土750元/年计算补偿费用,每年共计28,831.5元
该流转地费用自2015年起未向农户支付,至2022年,总计230,652元未支付
5.管理人未接收到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管理人及法院不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因工程资料缺失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水电供给、消防设施、道路等配套设施情况请竞拍人务必以现场查看为准
三、拍卖方式起拍价:20,422,141.83元;保证金:1,021,107.10元(保证金=起拍价*5%);增价幅度:100,000.00元或100,00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看样(一)咨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看样时间:集中看样,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具体事宜
(三)看样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石林居委3组
(四)联系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联系(罗律师,18716669880)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本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购买标的物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悔拍,提出附加条件;(4)不及时办理成交手续、支付拍卖余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以下费用:(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拍卖价款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31070101040013881)
(2)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缴费期限以淘宝网的规定为准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十、拍卖标的交付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标的交付时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法院及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
并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或聘请专家鉴定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管理人及网络平台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数量等负责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及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标的物的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管理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竞买须知,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管理人咨询电话:罗律师1871666988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根据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置业公司)提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6日10:00时至2023年12月2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
四、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权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21,107.1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31070101040013881)
十、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
并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需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管理人未接收到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因工程资料缺失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特别约定: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罗律师1871666988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89352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瑞茂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