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4-28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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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前夹槽子石灰石矿,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结束>

房源编号:6556639

1494.5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2-11-0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60.5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494.5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吉林省 长春市
  • 用途:矿地
  • 起始日期:2022-11-07
  • 结束日期:2022-11-08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 评估价:1660.5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欠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迁入户口、具体税费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转让方: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刑事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配套情况:车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所有人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请联系承办法官询问相关情况瑕疵说明1.竞买资格:买受人必须为营利法人

2.受让人要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缴纳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收益(剩余资源储量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以及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开采矿种:石灰岩2、矿山名称: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前夹槽子石灰石矿3.开采方式:露天开采4、生产规模:50万吨/年5、矿区面积:0.2372平方公里6、有效期限:八年,2015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7.标的物详细信息可以下载查阅上面评估报告文档,标的物相关信息以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8.税费及欠费负担情况:除地税局委托法院代征外均依照法律规定承担

二、拍卖时间:2022年11月7日10时至2022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吉林省金翠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时止(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时间

(咨询电话:17743105375)瑕疵说明:1.受让人要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缴纳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收益(剩余资源储量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以及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2.竞买人资格为营利法人六、特别提示: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所形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任何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因竞买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辅费用依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2.拍卖标的所在地有限购要求的,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时必须符合限定购买条件

3.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竞买人条件:营利法人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1月15日16时前(尾款需在成交7天内缴纳)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芳草街支行,账号:22050148010000000053-005266),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一旦竞买成功,视为对标的详情及拍卖须知所列事项全部认同,责任自负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本次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供暖、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拍卖辅助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计算并收取

十五、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吉林省金石有限责任公司)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

拍卖辅助机构:吉林省金翠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743105375刘法官联系电话:0431-88558388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431-88558450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1日竞买须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本次网络拍卖相关注意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相关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法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与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四、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程序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限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芳草街支行,账号:22050148010000000053)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应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相关限购规定恶意竞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一、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供暖、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以上机构和人员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程序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程序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有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监督电话:0431-8855-8712淘宝平台电话:400-822-2870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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