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6-2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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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3平方米(湖南省嘉禾县珠坦塘工业园嘉新路与禾兴路交叉口西南则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 <结束>

房源编号:6866311

30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13
起始日期
1641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86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793.873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068万元
  • 单价:0.1869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郴州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7-13
  • 结束日期:2024-07-14
  •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坦塘工业园
  • 评估价:4793.873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41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况无钥匙无评估价值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本院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品介绍拍卖标的:湖南省嘉禾县珠坦塘工业园嘉新路与禾兴路交叉口西南则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湘(2019)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3140号,面积:16413㎡;湘(2019)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3141号,面积:22289㎡)(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工业用地

有意者请与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联系,咨询电话0735-6733201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A、拍卖成交时,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备注:该土地建筑物有超红线问题,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处理

';拍品介绍序号房号面积(㎡)未摘牌土地上已建厂房占地土地面积(㎡)备注13号厂房厂房面积9432.63284.751-3层厂房21号厂房基础面积2903.2421.93只有厂房基础,正负零以上未建厂房(不包括厂房内的机器设备)

32号厂房基础面积2806.44/44号厂房厂房面积4473.6425.7355号厂房厂房面积2450.44/66号污水处理厂基础面积781.2/合计22121.59332.41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业园嘉新路与禾兴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湘(2019)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3140号,土地面积:16413㎡;湘(2019)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3141号,土地面积:22289㎡),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用于电镀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属于特定用途的工业用地

关于特定用途的工业用地及未摘牌土地上已建厂房占地土地面积的情况请咨询有关部门

两块土地上的该房产被抵押给湖南嘉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个人,抵押权人在抵押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公告期内无已知的第三方提供合法的租赁关系凭证,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因本案被本院查封

起拍价:30680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及嘉禾县坦塘工业园区入园条件的,各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嘉禾县坦塘工业园了解入园条件和了解该土地上是否符合各竞买人拟生产经营内容的行政许可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湖南嘉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3600003753472200019903),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特别说明: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10天内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不包括交易时的过户税费,买卖双方按照税法和行政法规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票原件向法院申报

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拍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品介绍

看样联系电话:13100354815李女士本院咨询电话:0735-6733201本院监督电话:0735-67339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2024年6月26日拍卖须知嘉禾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07月13日10:00至2024年07月1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湖南嘉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一人一账号”:82013600003753472200019903),并在付款后(具体时间由法院确定,会跟买受人电话联系)(请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具体时间法院会电话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醒:司法网络拍卖属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拍卖的司法活动,感谢参与竞拍,支持执行变现工作,但竞买人在参加时请认真阅读网拍公告及须知等各项公示资料,依法参与竞拍;对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5-67339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电话:0735-6733201嘉禾县人民法院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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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坦塘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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