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0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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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前仲金村的土地使用权、1号楼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宗 <结束>

房源编号:6906630

3176.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21
起始日期
572.09平方米
建筑面积
5.55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70.7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176.11万元
  • 单价:5.5518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日照市
  • 用途:办公
  • 起始日期:2024-07-21
  • 结束日期:2024-07-22
  •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前仲金村
  • 评估价:4670.7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72.0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房地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建成年限:('为2014年,2#厂房建成年代为2018年', '')
    房屋结构:钢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山东省五莲县人民
    配套情况:厕所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前仲金村的土地使用权、1号楼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宗标的物状况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前仲金村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莲国用(2013)第1852号)、1号楼(莲房权证潮河字第20141911号)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财产范围包括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不包含机器设备等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利

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估价对象有证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3294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结构为钢结构,1号楼(1#厂房)的建成年代为2014年,2#厂房建成年代为2018年;无证建筑物根据估价师现场测量建筑面积合计572.09平方米,实际用途分别为厕所、传达、办公及车棚;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5709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9月23日;附属物为简易棚、水池、围墙、伸缩门等

★摘录自众合评(鉴)字(2024)第0031号评估价:评估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为4670.73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18日

起拍价:3176.11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详细了解网上竞买流程,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相应能力

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人账号所作出的所有操作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请联系本院承办法官电话,具体事宜由承办法官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标的物拍卖为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依据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的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其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建议直接到法院内缴纳拍卖余款,亦可通过银行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账号:62284023371213038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违反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产生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已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原买受人需补齐相关差额)、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3-5338163承办法官电话:0633-5338115(孙法官)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路东首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2024年7月5日拍卖须知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在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3/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五莲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五莲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详见拍卖公告)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账号:6228402337121303862),付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名称

买受人在交清全款后,本院将依法办理书面材料交付手续(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届时,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五莲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路东首)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因银行法院之间有5个工作日的账目交割时间,为避免转账后等待账目交割,建议买受人直接来院交付尾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违反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产生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已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原买受人需补齐相关差额)、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后果)、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633-533816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前仲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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