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span><\/div>债权本金:<\/span>4866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3239219.44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8105219.44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3-09-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开竞价取得的青海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对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债权
截止2023年9月30日,债权本金余额4,<\/span>9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3,239,219.44元,债权合计8,105,219.44元
本笔债权担保措施为抵押,抵押物:位于河南县县城西南区滨河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商业房产提供抵押,土地面积1168.2㎡,房屋建筑面积4152㎡,但房屋存在出售,实际剩余面积为1557.00㎡,《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河房私字第2-48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河国用(2015)第117号
<\/p><\/span><\/p>Â<\/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span><\/div>债务人行业:<\/span>农林牧渔业<\/span><\/div>债务人性质:<\/span>私营企业<\/span><\/div>债务人补充描述:<\/span>企业名称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32324MA75205FXK法定代表人达日玛注册资本250万住所河南县多松乡夏日达哇村成立日期2015年10月9日营业期限2015年10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河曲马、牲畜改良、繁殖、育肥、销售<\/span><\/div><\/div>所在地:<\/span>青海,黄南,河南<\/span><\/div><\/div><\/div>抵押物情况<\/div><\/div><\/div><\/div><\/div>抵押物1<\/div><\/div><\/div>类目:<\/span>房产<\/span><\/div>名称:<\/span>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土默特小区<\/span><\/div><\/div><\/div><\/div><\/div>有无租赁:<\/span>有<\/span><\/div>有无查封:<\/span>有<\/span><\/div><\/div><\/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4152.00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1168.20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人名称:<\/span>达日玛<\/span><\/div>抵押人顺位:<\/span>第一顺位<\/span><\/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抵押物:位于河南县县城西南区滨河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商业房产提供抵押,土地面积1168.2㎡,房屋建筑面积4152㎡,但房屋存在出售,实际剩余面积为1557.00㎡,《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河房私字第2-48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河国用(2015)第117号
<\/span><\/div><\/div>所在地:<\/span>青海,黄南,河南<\/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6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对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公告如下:注:2023年11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6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我公司依法对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债权资产处置基准日为2023年09月30日,具体信息如下:基准日:2023年09月3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名称债务分布地区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担保措施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青海省河南县4,866,000.003,239,219.448,105,219.44抵押物:位于河南县县城西南区滨河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商业房产提供抵押,土地面积1168.2㎡,房屋建筑面积4152㎡,但房屋存在出售,实际剩余面积为1557.00㎡,《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河房私字第2-48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河国用(2015)第117号
抵押人:达日玛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应的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三、挂牌价格及付款方式:壹佰零叁万壹仟肆佰元(小写:1,031,400.00元),保证金:叁拾壹万元整(小写:3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本次竞价成功后,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如挂牌期满若仅有一个意向人报名参与,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即可与仅有的意向方成交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一)项目竞价前竞买人应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竞价结束后将对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进行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交纳的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价款缴入我公司指定的账户(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殊竞买人除外)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我公司在资产处置公告中已提示以上人员不得购买资产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公司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在确认为受让方后不按照约定时限签订协议、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淘宝网竞买须知
(八)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杜先生、王女士、朱先生、姜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4458、0971-6159143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2128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3年11月14日竞买须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6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二、转让标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依法对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截至债权处置基准日2023年09月30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4,866,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3,239,219.44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8,105,219.44元(相应的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四、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6日12时(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拍价格及付款方式:起始价1,031,4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倍数
本次竞价成功后,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六、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10,0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首付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返还至付款账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价款缴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或支付全部剩余价款,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十一、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二、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公司名后,未实际在公司名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三、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十四、本竞价须知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