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霍州市鼓楼东街唐荣市场门口商铺10(产权证号:霍房权证03-3-275字第4454号,所在3层,房屋建筑面积:345.25平方米,用途:商业)标的名称霍州市鼓楼东街唐荣市场门口商铺10标的物所有人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标的概况房屋所有权证号霍房权证03-3-275字第4454号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途商业建筑面积345.25㎡结构钢筋混凝土总楼层3层所处楼层3层租赁情况东南角约20㎡租期到期2036.12.31、楼梯间房屋三间约90㎡租期到期2035.2.28,剩余部分租期到期2042.1.26标的说明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费用造成标的物权证无法变更、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以“现状”交易和交付,关于本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同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起拍价:1,294,430.15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或整倍数)';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12日10时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鉴于本次为破产拍卖,所涉项目为不动产登记清零项目,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及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时限具有不确定性,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符合过户条件的,管理人将配合竞买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租赁到期日:2042年1月26日,原租金:7143元/年
竞买人需关注房屋租赁情况,到期日前能否收回房屋存在不确定性,买受人承担全部风险
如竞拍成功,在租赁到期日前,买受人与承租方协商一致退房,则买受人还需向承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以及承租方要求的其他费用(如有)
二、拍卖标的霍州市鼓楼东街唐荣市场门口商铺10(产权证号:霍房权证03-3-275字第4454号,所在3层,房屋建筑面积:345.25平方米,用途:商业)标的名称霍州市鼓楼东街唐荣市场门口商铺10标的物所有人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标的概况房屋所有权证号霍房权证03-3-275字第4454号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途商业建筑面积345.25㎡结构钢筋混凝土总楼层3层所处楼层3层租赁情况东南角约20㎡租期到期2036.12.31、楼梯间房屋三间约90㎡租期到期2035.2.28,剩余部分租期到期2042.1.26标的说明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费用造成标的物权证无法变更、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以“现状”交易和交付,关于本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同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起拍价:1,294,430.15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或整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朱律师联系方式:17735356779)
三、咨询看样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电话联系(张女士13754878858)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鸿昇时代金融广场1幢1单元1601、14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需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的规定和提示,缴纳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详见系统生成订单)
(五)竞买人竞价成功后,管理人按照国家及相关地方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536867966白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8月27日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霍州市鼓楼东街唐荣市场门口商铺10(产权证号:霍房权证03-3-275字第4454号,所在3层,房屋建筑面积:345.25平方米,用途:商业)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鸿昇时代金融广场1幢1单元1601、14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鉴于本次为破产拍卖,所涉项目为不动产登记清零项目,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536867966白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霍州市福昌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