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3 12:1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共计5栋楼的在建工程房地产

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共计5栋楼的在建工程房地产 <结束>

房源编号:7662648

4969.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17-06-12
起始日期
4969.1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0.000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969.17万元
  • 单价: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随州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17-06-12
  • 结束日期:2017-06-13
  •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69.1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8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事处十里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
    楼栋总数:5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楼在建工程房地产:【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4号】、【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5号】、【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6号】、【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7号】、【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9001201511180101】、【编号:429001201511180201】、【编号:429001201511180301】、【编号:429001201511180401】、【编号:429001201505120201】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本次估价对象是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楼在建工程房地产

根据《广水市2013-4号地块规划图》,“德润公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33.4平方米,规划总面积面积为95287平方米

本次评估的4-8号楼为该项目其中的一部分估价对象共计5栋楼均单独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均为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各楼栋建筑面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德润公寓预测面积》,详情如下:1.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4号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4145.50平方米,建筑面积:9532.54平方米

2.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5号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08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986.27平方米

3.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6号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743.60平方米,建筑面积:4095.6平方米

4.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7号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784.70平方米,建筑面积:6813.58平方米

5.广水国用(2014)第021001078号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152.50平方米,建筑面积:3790.54平方米

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楼在建工程房地产,5栋楼均单独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均为湖北欣润置业有限公司

4-8号楼在建工程房地产西临辉盛大道(次干道),交通便捷度一般,周边居住人口密度低,人流少,商业繁华度低,所在宗地土地形状不规则,自然排水状况较好,被洪水淹没的可能性不大,周边为商住区,受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红线内场地平整

起拍价:4969.17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8日起至2017年6月11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6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7-784901040005416

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17)鄂13执恢4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随州大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随大信估字[2017]第0973号估价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22-3580701(揭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722-358014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118号网址:https://sf.taobao.com/0722/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95.3mQk7i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8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2日10时至2017年6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2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十里社区德润公寓4-8号共计5栋楼的在建工程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13913.80平方米,建筑面积28218.53平方米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7年6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7-784901040005416),并在2017年6月27日14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722-35801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22-3580701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8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