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0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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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城镇五区十四街坊S101线西侧“紫雅嘉苑住宅小区”在建工程及地上附着物 <结束>

房源编号:7875188

5457.17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24
起始日期
59762.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91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457.1734万元
  • 单价:0.0913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吴忠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11-24
  • 结束日期:2024-11-25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城镇十四街坊住宅小区(东门)
  • 评估价:9171.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9762.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8停车位个4409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中,土地已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房屋结构:剪力墙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02居
    小区:“紫雅嘉苑
    容积率:2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
    绿化率:户110绿化率38.0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提供文件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情况表标的名称同心县城镇五区十四街坊S101线西侧“紫雅嘉苑住宅小区”在建工程及地上附着物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宁夏紫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权益状况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情况(宁2019同心县不动产权第X0000414号)、(宁2019同心县不动产权第X0000412号)/72504.39住宅/商业标的实物状况标的物基本情况:该标的位于同心县城镇五区十四街坊S101线西侧“紫雅嘉苑住宅小区”在建工程及地上附着物,其四至为:东至清源街,南至未命名巷道,西至祥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北至同海停车场;开发程度:宗地外开发程度均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通天然气),宗地内开发程度均为“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具体项目规划经济指标见下表:用地平衡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规划用地面积㎡30000.02居住建筑用地面积㎡23850.03道路用地面积㎡5620.04公共绿地面积㎡530.0经济技术指标1总建筑面积合计㎡75079.032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9762.55其中住宅合计㎡57197.63其中1#楼㎡8418.142#楼㎡5817.133#楼㎡8448.214#楼㎡5817.135#楼㎡8488.56#楼㎡5860.017#楼㎡8488.58#楼㎡5860.01商业服务网点合计㎡2564.92其中4#楼底商㎡1282.466#楼底商㎡1282.463不计容总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15316.484建筑基底面积㎡6604.65容积率——1.996建筑密度——22.0%7户数户4408停车位个4409车位配比个/户110绿化率38.0%房地产实物状况:房地产状况一览表如下:坐落用途结构层数施工进度建筑面积(m2)同心县紫雅嘉苑1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正负零8418.14同心县紫雅嘉苑2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完成5层5817.13同心县紫雅嘉苑3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正负零8448.21同心县紫雅嘉苑4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完成5层,其中商业2层主体完成4534.67商业剪力墙1-2/21282.46同心县紫雅嘉苑5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正负零8488.5同心县紫雅嘉苑6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主体完成5层,其中商业2层主体完成4577.48商业剪力墙1-2/21282.46同心县紫雅嘉苑7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1主体封顶8478.92同心县紫雅嘉苑8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1主体封顶5859.94合计57187.1注:①该标的查封中,土地已抵押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如因限购政策导致拍卖成交后过户不能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标的物详情详见评估报告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已查封租赁/钥匙/限购情况竞买人应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需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拍卖咨询白法官18895031281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995457016';竞拍前必读拍卖准备: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确保有淘宝账号及实名认证完成的支付宝账号;拍卖过程中淘宝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交保证金:拍卖结束前都可以交保证金,建议提前1-2天交,以免遇到问题错过拍卖;可以委托他人拍卖;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建行、邮储等参与竞拍:手机电脑均可出价,出价次数无限制(可以不出价)竞拍结束:竞拍失败,保证金会自动全额退回给竞买人;竞拍成功,按照法院在竞买公告中的说明支付尾款,尾款支付后请联系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交割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权利人坐落用途结构层数建筑面积(m2)评估价值(万元)宁夏紫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县紫雅嘉苑1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8418.149171.72同心县紫雅嘉苑2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5817.13同心县紫雅嘉苑3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8448.21同心县紫雅嘉苑4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4534.67商业剪力墙1-2/21282.46同心县紫雅嘉苑5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8488.5同心县紫雅嘉苑6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24577.48商业剪力墙1-2/21282.46同心县紫雅嘉苑7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18478.92同心县紫雅嘉苑8号住宅楼住宅剪力墙1-11/115859.94合计57187.91权利人座落使用期限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面积(㎡)宁夏紫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心县城镇五区十四街坊S101线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8年12月28日起2088年12月27日止(住宅2088年12月27日止,商业2058年12月27日止)出让城镇住宅用地30000.00合计9171.72备注:本次评估价值中包含地下-1层(车库+地下室)价值,本次所评估在建工程在价值时点2024年1月10日的房地产总价值为9171.72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现状价值为2538.00万元,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价值为6633.72万元

注:①该标的查封中,土地已抵押本次拍卖标的所挂拍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如不看样竞得者,则视为对本标的物瑕疵情况的默认,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②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如因限购政策导致拍卖成交后过户不能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标的物详情详见评估报告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腾空房屋时间较长,请买受人理解配合耐心等待交房,无法等待的买受人请谨慎购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组织看样及咨询等工作(法定节假日期间不组织看样,特告知各位意向竞买人)

详情咨询:白法官18895031281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995457016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标的物的状况:(详情请浏览附件:评估报告扫描件)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同心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心县支行,账号:62284012071595537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十三、标的物瑕疵说明该不动产其他详细情况查看评估报告,其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情咨询:白法官18895031281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995457016法院监督电话:0953-80220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宁夏同心县新区庆王街与罗山路十字路口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自行去宁夏同心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同心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同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同心支行咨询办理“拍卖贷款”业务

同心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3/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87.nGnzZw)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9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功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同心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心县支行,账号:6228401207159553764),并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地址:吴忠市同心县新区庆王街与罗山路十字路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提取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提取、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全部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53-8022095详情咨询:白法官18895031281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99545701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同心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城镇十四街坊住宅小区(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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