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标的物名称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白马大道3号汇丰铭城1幢22-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权证编号:渝(2023)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21048号,房屋持有整体的产权大证,尚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标的物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23.73㎡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100.63㎡占有使用情况清水、空置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提供的法律文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说明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白马大道3号汇丰铭城1幢22-4号房屋
(一)标的物所在小区是“汇丰铭城”,该楼栋地上25层,地下4层,部分门窗缺少,该标的物现状为清水、空置;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示:该房屋持有整体的产权大证,尚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根据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负责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
买受人需自行了解并承担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的所有风险与责任关于能否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均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和办理,拍卖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三)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二、本次拍卖价格属于议价结果,无评估报告,请竞买人知晓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三、税费负担情况:因拍卖标的物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拍卖成交后,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税、契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3-67340575(限工作时间)、18723788808
';拍卖公告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6日10时至2024年12月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30)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白马大道3号汇丰铭城1幢22-4号房屋.(一)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23)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21048号,建筑面积:123.73平方米,套内面积:100.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5年12月25日止
(二)标的物所在小区是“汇丰铭城”,该楼栋地上25层,地下4层,部分门窗缺少,该标的物现状为清水、空置;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示:该房屋持有整体的产权大证,尚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根据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负责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
买受人需自行了解并承担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的所有风险与责任关于能否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均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和办理,拍卖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物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拍卖成交后,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税、契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议价:543174.7元,起拍价:347631.81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340575(限工作时间)、17623788808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接收拍卖房屋后十日内自行办理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到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确认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巫溪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账号:6228400477062414369)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340575(限工作时间)、17623788808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1658810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5151513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68号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竞买须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6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0,户名: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四)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七)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巫溪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账号:62284004770624143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68号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