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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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潘庄镇大贾庄村民委员会债权 <结束>

房源编号:8025013

0.0012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0
起始日期
2024-12-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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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12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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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0.0012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宁河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12-10
  • 结束日期:2024-12-16
  •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村
  • 评估价:0.001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无效抵押/本债权总额:251.45万元,其中:本金130万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利息共120.13万元,诉讼费用1.32万元

本次转让为现状转让,转让方在此提示风险如下,请受让方自行把握竞买风险:

1、受让方在受让本标的资产后,对按原借款合同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受让方在受让本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受让方所受让的债权资产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贷款债权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贷款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3)贷款债权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

(4)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5)债权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债权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8)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9)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而败诉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已超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0)债权已经诉讼或债权曾作强制执行公证,但可能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11)本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利息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转让前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的情形;

(12)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

(13)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的任何证明;

(14)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该本标的资产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对以上风险提示,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签约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受让方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受让方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受让方在此进一步确认,在其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后,并审慎作出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资产

5、本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而且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可能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转让方仅以该资产证明文件的现状来出售,受让该物权资产(或股权资产)的风险和从资产证明文件所展示的现状过户至受让方名下需产生的各环节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债权项下抵押资产可能存在拆除及扩建行为,造成债权价值不确定;

7、该不良资产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瑕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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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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