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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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的40%股权 <结束>

房源编号:8573232

120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0
起始日期
2025-04-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08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舟山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4-10
  • 结束日期:2025-04-11
  •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十一道66号
  • 评估价:17258.00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所在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利润:4.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的40%股权权利来源(2025)浙0212执770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

标的瑕疵及特别说明1.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2.根据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记载,被执行人持有的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享有20%的表决权;3.根据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记载,取消原章程中关于每年度利润分配规则的条款;4.根据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记载,股东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股东人数由两人变更为一人;5.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目前使用的带有“海力生”字样或图形的商标,为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无偿、独家许可使用,股权转让后或有影响;6.其它注意事项详见评估报告;7.转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详见评估报告

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7258.0063万元,起拍价:12081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6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自然人与法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避、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原所欠税费)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责,未明确规定的由竞买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2025年5月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鄞州银行营业部),账号:6235390020087908283】,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拍卖款、拍卖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或名称)”,余款付清后请及时致电本院0574-55128029告知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咨询电话:0574-55128029、0574-89051889

监督电话:0574-8741219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网址:http://www.nbyzfy.gov.cn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注:关于电话咨询,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每个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事项:1、已在公告中告知的内容,不再作详尽解释;(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2、对不属于人民法院拍卖范围的问题不作解答,可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3、本次拍卖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咨询电话只有此一个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避、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竞买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4—8741219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74-55128029、0574-8905188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0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新港十一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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