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康路220号(中骏·云景台)车库幢负1-0065车位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停车用房房屋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情况现空置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详情请参考拍卖公告和附件评估报告)
2.权证编号:原不动产权大证已被注销,未单独办理产权证3.限购情况:需自行向地房管相关部门查询
4.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10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换手续
自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原产权人、买受人需按照应纳税款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7516999、15123350242(北城拍卖中心)';变卖公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4月4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6,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康路220号(中骏云景台)车库幢负1-0065号
二、拍品介绍: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中骏云景台负一层,原不动产权大证已被注销(产权证办理情况请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面积为30.5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标的物所属小区名为“中骏云景台”,有物业管理,目前闲置
评估价:23800元,变卖价:13328元,变卖预缴款:13328元(包含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本院已委托重庆北城拍卖中心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北城拍卖中心统一安排,联系方式:023-67516999,15123350242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竞买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特别说明:1.本次司法变卖,已通知到案件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无抵押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有非本小区业主意向购买人,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物业或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请竞买人注意
4.本次变卖标的物尚未办理单独产权证,原有大证已注销,开发商即被执行人,过户需开发商配合报税,请(竞买人)买受人自行向税务及不动产相关部门详情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请竞买人注意
5.截止2025年1月,据现场工作人员向该标的物所在物业公司了解到累计欠物业管理费50元(收费标准:50元每月),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公摊水、电、大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6、标的物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变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供相关材料并经本院确认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请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7日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04128)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或者逾期支付的,执行法官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23-6751699915123350242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023-4733790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变卖须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4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康路220号(中骏云景台)车库幢负1-0065号,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3)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3328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案款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0412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7398554.0.0.59077bc3S4bCmv&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市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23-6751699915123350242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