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转让(三次挂牌)标的编号N0109GQ240025-3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11-08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1-21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第四条巴林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东松山物流园区五金机电城1-01041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辉成立时间2022/04/22注册资本+币种10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04MABLMJWA3F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森林固碳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职工人数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内蒙古银资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0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63-53.21-53.2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476.38543442.38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诚誉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7/302.63-35.04-35.0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5441.315433.977.3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5/310-30.39-30.3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445.99543411.99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6609.178100评估基准日2024-05-31评估机构内蒙古弘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6195.47543420761.47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银资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04MA7M17KX19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8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内蒙古银资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评估报告及公司章程,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内蒙古银资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缴100万元,股权转让后,视为转让方实缴注册资本,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同比例实缴注册资本,剩余标的企业出资未实缴部分,转受双方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应按照公司法相关要求执行)
转让股权对应未实缴出资,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受让方未能按期缴纳出资,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显示:(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双山子铜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探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24年4月12日至2029年4月11日
根据委托人提供《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矿业资产交割确认书》表明: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甲方)于2023年4月4日-4月5日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对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矿业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拍得国维公司矿业资产,现该采矿权隶属于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车户沟矿区铜钼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现已过期,现标的企业正办理延续手续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已出具关于房屋建筑物的情况说明和承诺,承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实际产权属内蒙古松汇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
(3)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矿井处于停产封闭状态
本项目其他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4、转让方转让股权后还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作为参股股东,需按照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相关要求
因此,对于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转让方向标的企业出借一笔款项金额54339573.93元借款,要求受让方受让股权后,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按照股权比例对标的企业欠款履行偿还义务
5、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34534358.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勘验联系人:高主任18647965755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1-0809:00:00至2024-11-21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300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收取附件下载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陈经理咨询电话18748134631咨询时间公告期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丽云18586095927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