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4 23:46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路北段东侧汽配城5号楼3层301号办公房地产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路北段东侧汽配城5号楼3层301号办公房地产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695989

18.34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1
起始日期
56.2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26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8.346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8.3464万元
  • 单价:0.3262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周口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11
  • 结束日期:2025-06-10
  •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大道
  • 评估价:18.34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6.2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对象装修:外立面刷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27日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据相关政府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商水某置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及审批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1、拍卖对象及房屋情况: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路北段东侧汽配城5号楼3层301号办公房地产;总层数为4层,位于第3层;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未显示分摊土地面积,故分摊土地面积不详;房屋所有权证号:商房权证集聚区字第140000211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豫(2017)商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034号,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12年05月21日起2052年05月21日止

具体以房产实际现状为准2、拍卖对象装修:外立面刷真石漆,户型为标间,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及顶棚罩白,配有水、电、通讯、消防、电梯等设施

具体以房产实际现状为准3、拍卖对象位置及交通状况:所在区域周商路东侧,高速公路北侧,西至中州大道,东至清水河,北至住宅区,南至宁洛高速,交通通达,附近有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便捷

4、拍卖对象环境及公共设施周边有超市、学校、医院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人文环境良好周边街道干净整洁,居住环境良好;宗地开发程度为外部“六通”,宗地内部“五通一平”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生活便利

5、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财产所有人、买受人)依法承担

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6、限购情况: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务必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外立面刷真石漆,户型为标间,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及顶棚罩白,配有水、电、通讯、消防、电梯等设施

具体以房产实际现状为准评估价:269800元;起拍价:183464元,保证金:9173.2元,增价幅度:1000元

1、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税款缴纳的情况,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务必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和税务部分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2、涉及租赁,应在拍品租赁期限期满后另行商谈租赁情况,租赁限期未届满时租金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或主张权利

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统一安排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七、本次变卖价格为标的物的净价,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卖双方在变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777000300021882)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标的物名称: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路北段东侧汽配城5号楼3层301号办公房地产)的保证金:9173.2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包括已保留价成交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94-8173021(龚法官)咨询电话:13303870135(李先生)法院监督电话:0394-8173069阿里巴巴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user_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变卖须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机构名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因标的物系在建工程,以评估时实际查勘现状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不含查勘现场后新增部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阿里巴巴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阿里巴巴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阿里巴巴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777000300021882)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94-8173021(龚法官)咨询电话:13303870135(李先生)法院监督电话:0394-8173069阿里巴巴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user_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周商大道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