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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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古阳镇老唐坊(沿河中路121号)房地产(二次挂牌) <结束>

房源编号:8729402

118.6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0
起始日期
453.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1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18.674万元
  • 单价:0.2615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2-20
  • 结束日期:2025-04-02
  •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古阳镇沿河中路39号
  • 评估价:118.6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53.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况无装修情况抵押情
    看样时间: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姜女士13739047686看房需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电梯:电梯无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产权年限:('', '')
    居室数:4房
    小区:南邻其他小区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经济类型:国有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古阳中学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古丈县古阳镇老唐坊(沿河中路121号)房地产(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4FC240161-2挂牌起始日期2025-02-20挂牌截止日期2025-03-0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古丈县古阳镇老唐坊(沿河中路121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453.88套内建筑面积(㎡)363.83土地使用权面积(㎡)宗地面积154.4㎡使用期限2066年6月8日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1-4/4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装修情况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四至情况:南邻其他小区,北邻其他小区,西邻沿河南路,东邻其他空地

2、交通情况:附近有古丈1路公交车通过,交通便捷度较好

3、配套情况:周边有古丈县二小、古阳中学等,人口聚集度一般,配套设施较完善

其他情况1、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古丈县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2、转让标的资产于1998年01月01日竣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4.4㎡,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为759.59㎡,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资产建筑总面积为453.88㎡,另有未办理合法产权的加建房屋共计305.71㎡(该加建部分所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成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安全隐患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房屋登记用途一层为商业服务、二至四层为住宅,实际用途一层为门面,二至四层为住宅

3、转让标的资产分为1、2、3、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室号分别为101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61.86㎡,专有建筑面积为58.8㎡;201住宅,建筑面积为121.13㎡,专有建筑面积为86.8㎡;202住宅,建筑面积为27.09㎡,专有建筑面积为19.41㎡;301住宅,建筑面积为106.1㎡,专有建筑面积为86.8㎡;302住宅,建筑面积为23.73㎡,专有建筑面积为19.41㎡;401住宅,建筑面积为113.97㎡,专有建筑面积为92.61㎡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318600.00评估基准日2023-09-07评估机构湖南盛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18674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13739047686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盛泰房评字(2023)第B2092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特别提示:根据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古阳镇人民政府的《关于加快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交办函》中指出,该房屋墙体局部开裂、位移,外墙瓷砖零星脱落,对周边房屋及过往行人、车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竞买人须承若,竞得转让标的后应立即对转让标的进行加固维修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成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安全隐患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资产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购房资格等);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古丈县古阳镇老唐坊(沿河中路121号)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姜女士13739047686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2-2009:00:00至2025-03-05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3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3-0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2-2009:00:00-2025-03-06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受让方承担)附件下载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严经理报名电话16618885215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刘先生:0731-8417899313873161459其他1、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古丈县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2、转让标的资产于1998年01月01日竣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4.4㎡,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为759.59㎡,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资产建筑总面积为453.88㎡,另有未办理合法产权的加建房屋共计305.71㎡(该加建部分所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成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安全隐患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房屋登记用途一层为商业服务、二至四层为住宅,实际用途一层为门面,二至四层为住宅

3、转让标的资产分为1、2、3、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室号分别为101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61.86㎡,专有建筑面积为58.8㎡;201住宅,建筑面积为121.13㎡,专有建筑面积为86.8㎡;202住宅,建筑面积为27.09㎡,专有建筑面积为19.41㎡;301住宅,建筑面积为106.1㎡,专有建筑面积为86.8㎡;302住宅,建筑面积为23.73㎡,专有建筑面积为19.41㎡;401住宅,建筑面积为113.97㎡,专有建筑面积为92.61㎡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购房资格等);(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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