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122.01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40.67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商场店铺<\/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p>Â<\/p>拍卖标的: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1号楼132号<\/p>房屋结构:混合结构<\/p>建筑总面积:122.01<\/span>㎡
<\/p>层数:1-2层<\/p>房屋用途:商业服务<\/p>权利来源:司法裁定<\/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拍卖公告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将在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金凤万达广场1号楼132号房(建筑面积122.01㎡),其四至均为:东至正源北街,南至育安巷,西至住宅区(金海明月),北至上海西路,目前实际用途均为商业用地,该产权来源法院裁定
二、竞买价格:¥1814194.44元;保证金:¥15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三、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随时接受咨询,联系方式:0951-8611545;15378908990
四、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结束
自由竞价周期24小时六、参与竞买的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进行,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如未注册淘宝账户,请点击“用户注册”,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再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办理房产成交确认、结算手续竞买成交的买受人请于拍卖结束后十五个自然日内交清成交款及网络服务费,并到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总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十五个自然日内与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由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请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成交价款及网络服务费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
成交款交纳账户:户名: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胜利支行账号:8710220120000167361竞价买受人在交纳成交价款时,在交纳凭证备注栏注明“标的名称”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及短信、微信、电话、口头咨询意见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竞买人一旦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参与本次竞价,即表明并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人资格
5.竞买人须遵守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平台有关规定
6.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电话:0951-8611545;15378908990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宁惠街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南侧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30日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现有关拍卖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标的: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1号楼132号房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1814194.44元;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原产权人承担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本竞价须知由宁夏永宁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