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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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29幢210室不动产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762675

3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6
起始日期
65.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08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9.6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3.4万元
  • 单价:0.5084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三明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6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29幢
  • 评估价:59.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赁。钥匙无钥匙。权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成年限:(':1995年',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10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表情况拍品名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9幢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拍品所有人邓*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房屋性质1.成套住宅

2.市场化商品房

租赁情况无租赁钥匙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抵押情况:无抵押

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楼层2层建筑面积65.70平方米,建筑年代:1995年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单元号:350404004002GB00030F00010021;证明号:闽(2018)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23964号

3.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4.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物品

6.户籍、学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解决,法院不负责

7.该房屋目前有人使用,承诺拍卖成交后15日内清空搬离

8.竞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信息均摘录于不动产登记簿)';特别提醒:本院所有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都不得参与此次司法拍卖

起拍价:33.4万元;询价价格:59.62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注意事项: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者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的代拍费用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如发现其他社会机构或中介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本院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时间由南京海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拍卖只需1位或1位以上竞买人报名且出价即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拍卖只包含产权登记面积,如该房屋存在原产权人私自搭建,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按产权登记面积进行交付,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等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房屋过户时,本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账号:10357000000701522044962)并在缴纳尾款后七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自行查询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8935586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拍卖须知(第二次拍卖)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于2025年4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账号:10357000000701522044962),并在缴纳尾款后七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十、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8935586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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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29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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