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215号4幢6-1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号(2024)渝0156执恢459号权证情况渝(2019)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540944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及性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面积建筑面积为140.1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12.7平方米使用情况现由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居住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215号4幢6-1房屋
二、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三、位置状况:标的物所在大楼位于凤栖路北侧,所在的渝兆新天地片区距武隆人民广场约300米,距武隆区汽车客运站约2公里,距武隆站约3公里,距重庆仙女山机场约18公里
距国平·时代天街公交车站约300米,有武隆103路、武隆106路公交车在此停靠,交通便捷度一般
四、特别提醒(一)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约建成于2019年
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19)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54094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0.1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12.7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为名义层第6层、物理层第9层/共32层(地上共29层,地下共3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84年08月15日止,具体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215号4幢6-1房屋,建筑物名称为“渝兆新天地”,空间布局为三室两厅四卫
房屋室内与室外露台分隔的墙经改造增设了门可通往室外露台,室外露台为公共区域,厨房外也进行了局部搭建,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是否为违章搭建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可能面临的处罚及拆除的风险
该标的物现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居住,不排除强制腾退可能,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风险责任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室外露台、厨房外局部搭建为非产权部分,请悉知
(四)该标的采光、户型、通风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据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口述,截至2025年3月,该标的物欠物业费共计163.71元(该欠费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六)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八)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九)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看样联系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故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日10时至2025年5月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215号4幢6-1房屋(一)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约建成于2019年
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19)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54094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0.1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12.7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为名义层第6层、物理层第9层/共32层(地上共29层,地下共3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84年08月15日止,具体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215号4幢6-1房屋,建筑物名称为“渝兆新天地”,空间布局为三室两厅四卫
房屋室内与室外露台分隔的墙经改造增设了门可通往室外露台,室外露台为公共区域,厨房外也进行了局部搭建,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是否为违章搭建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可能面临的处罚及拆除的风险
该标的物现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居住,不排除强制腾退可能,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风险责任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室外露台、厨房外局部搭建为非产权部分,请悉知
(四)该标的采光、户型、通风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据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口述,截至2025年3月,该标的物欠物业费共计163.71元(该欠费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六)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91.23万元,起拍价:91.23万元,保证金:18.24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看样联系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9141)九、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如标的流拍后,申请人选择以物抵债的,亦自行承担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全部费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看样联系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代法官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附: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2、评估报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用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9141)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