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一、债权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0117ZQ250003债权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江苏滨之杰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37998279.63元本金37998279.63元利息0元费用0元债务人所属行业道路货物运输债务人注册地址滨海县东坎镇丁字河南侧科技工业园1号办公楼债务人经济性质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麟债权抵押情况详见资产清单债权现状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南高新支行,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及权限规定,上述债权资产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负责转让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二、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7990780788负责人张建军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37998279.63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重要事项1.转让的标的债权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转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的事实状况及法律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转让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根据自行调查结果作出购买行为和承担相应后果
2.截至2025年1月24日,标的债权总金额为37998279.63元,其中剩余贷款本金37998279.63元,利息为0元(根据破产管理人通知,利息计算至2024年9月25日),费用0元
3.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应亲自或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转让方联系人:梁经理联系电话:0515-66665073),在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后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在办理资产交割过程中,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及江苏银行各自按规定承担并且缴纳
8.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意向受让方应在参与竞价前如实向江苏产权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转让方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0.本次转让过程中,由e交易平台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
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对各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各竞买方应当遵守本公告及江苏产权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及江苏产权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若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2.意向受让方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
最终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并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
3.转让方在收到标的债权全部交易价款且江苏产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债权权属资料移交
4.如挂牌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
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的一切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详见债权转让意向受让登记表)
7.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
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转让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10.各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受让方资格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指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具体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公司;(二)各级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三)债务企业所在地的政府或政府授权的相应机构;(四)其他具有购买资格的主体,应为合法成立,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国内,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公司法人,原则上不得为转让资产项下债务人的关联企业
以下主体不符合竞买人条件:(一)自然人;(二)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江苏银行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报名程序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3.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产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户名:应付不良资产转让款项;账号:12010180500000001;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转让方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江苏产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保证金金额:380万元整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转让方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二)意向受让方须于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三)受让方须于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出现下列情况,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授权江苏产权组织重新竞价:1.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2.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且导致标的债权未成交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非由转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四、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挂牌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6日)项目竞价日期另行通知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依照江苏产权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江苏产权组织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按挂牌价直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资产清单截止2025年1月24日单位:元借款人名称担保人担保/抵押人本金利息费用债权合计抵质押物详情江苏滨之杰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麟、陈明、戴春明江苏滨之杰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欧堡利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37998279.630037998279.63借款人名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华松工业园1号地,建筑面积25585.39㎡,土地面积141181.10㎡;滨海欧堡利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99号欧堡利亚商业广场A401室、A501室
建筑面积2647.38㎡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5-83163383传真025-83163352附件: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docx资产转让协议(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