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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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五皇殿路马具庆巷交叉处1幢4号店铺 <结束>

房源编号:8779516

4.9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1
起始日期
42.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17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99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998万元
  • 单价:0.1176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抚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01
  • 结束日期:2025-04-09
  •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五皇殿居委会具庆巷
  • 评估价:4.9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2.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房屋装修和改造费用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10000.0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竹山路
    开发商: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名称项目编号出租底价4.998万元/年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标的目前在租,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

标的情况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抚州市农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竹山路521号法定代表人何意恒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1000MACD5MJ33W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关于确定鹏溪加油站等七处共29户经营性资产公开拍租价格的请示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01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交易方式具体内容由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及押金付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押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加价幅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佰德房估字(2024)第H-1105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

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规定时间内承租方未缴纳租金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逾期二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与出租方沟通,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踏勘联系方式:夏先生182964513336.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

押金具体详见附件7.承租方需全权负责标的后期涉及的所有清场、房屋装修和改造费用,并保障租赁期间安全经营,在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出租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续费用开支及风险8.本次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抚州市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产权方同意由出租方组织实施本标的竞租事宜,负责签订本次租赁合同,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反悔违约

9.标的目前在租,标的所在地区正在修路中,无免租期

10.标的明细详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1350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保证金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账号:205603020000047956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抵扣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的;(6)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承租方交纳租金时转为等额首期租金,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

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出租标的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五皇殿路马具庆巷交叉处1幢4号店铺出租面积42.5㎡出租用途出租期限3年免租期限无配套设施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出租标的权证信息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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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五皇殿居委会具庆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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