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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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75号金和·绿色家园小区1栋2104室住宅 <结束>

房源编号:8782382

55.15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99.0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56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8.938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5.151万元
  • 单价:0.5568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18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75号
  • 评估价:68.93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9.0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分摊的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过户户口不详(需竞
    钥匙:空否钥匙被执行人处
    查封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市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
    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34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104室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绿色家园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昌*标的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乌鲁木齐十三小学
    开发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4)新0102执4740号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75号金和·绿色家园小区1栋2104室住宅权证情况法律依据(2024)新0102执4740号执行裁定书不动产权证号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6813号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昌*标的现状抵押情况有抵押租赁情况无是否腾空否钥匙被执行人处过户情况可过户户口不详(需竞买人,自行去标的物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咨询)标的介绍建筑面积(㎡)权利性质结构房屋用途99.05㎡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房屋性质竣工年代户型总层数存量房2007年两室两厅一厨一卫34层四至情况东临德邻苑小区,西临碱泉街游园,北临新泉街,南临农行干校家属院

区域周边附近有学校:乌鲁木齐十三小学、乌鲁木齐三十九中学,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储蓄银行,医院: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等配套设施

周边交通情况附近有920路、931路、4102路、536B路、505路、801路、902路、917路、公交线路途径并设交通站点,交通便利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标的物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此次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5)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6)以上信息摘自:盛世联丰-法鉴评字【2024】第12012号

以上信息摘自:盛世联丰-法鉴评字【2024】第12012号评估价:689388元;起拍价:551510.4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易拍吉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该标的欠缴物业费2025年1月—2025年12月约合计:1307.46元

具体欠费情况请意向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人民法院与拍辅公司不作任何担保)

此次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因标的物出现的法律权属、经济、物理状况及质量等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上述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4)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有抵押、无租赁、无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自行与有关部门确认核实】,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300107099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559469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易拍吉诚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7925308、400-9990220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竞买须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11时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已知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在开拍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75号金和·绿色家园小区1栋2104室住宅,面积:99.05㎡,用途:住宅,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年代:2007年,所在层:21层,总层数:34层,不动产权证号: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6813号

以上信息摘自:盛世联丰-法鉴评字【2024】第12012号五、特别提醒:【1】该标的欠缴物业费2025年1月—2025年12月约合计:1307.46元

具体欠费情况请意向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人民法院与拍辅公司不作任何担保)

此次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300107099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故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559469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易拍吉诚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7925308、400-9990220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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