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及位置镇江市蚕宝路6号御桥嘉苑5幢18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1112执244号房屋所有权证苏(2020)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51364号土地使用权证未提供用地规划图(特别是工业厂房)标的所有人杨**标的现状所在层/总层数18/33规划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租赁情况利用现状有人居住、简装,被查封户口情况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至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限购情况竞买人需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证策,具体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至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过户限制欠缴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承担按规定各自承担钥匙无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抵押金额:92.2万元;江苏润宁典当有限公司,抵押金额:10万元;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证载建筑面积124.82平方米土地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5.74平方米登记时间2020-07-29房产年龄装修情况简装其他介绍备注特别声明:1、本次拍卖房产不包含可移动物品
2、该房产有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后搬离,法院协助清场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4日10时至2025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1,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镇江市蚕宝路6号御桥嘉苑5幢1801室,建筑面积为124.82平方米,证书号:苏(2020)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51364号
规划用途:住宅,利用现状:简装,权利负担:已查封、有抵押(以上信息摘自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参考价867874元,起拍价607512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特别声明:1、本次拍卖房产不包含可移动物品2、该房产有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后搬离,法院协助清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上述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特别说明:买受人凭纳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供暖、排污、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处理(另行支付,不再成交价中扣缴),涉及的上述户名变更手续亦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5年5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丹徒支行,账号:9558831104000679244,用途注明法院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应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快拍嘉)法院咨询电话:0511-85319750(周)、0511-85319759(葛)监督电话:0511-85319588联系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区龙山路136号
拍卖须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4日10时至2025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1,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数额4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按照拍卖法院要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以及过户障碍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办理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58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511-85319750(周)、0511-85319759(葛)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