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坐落于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住宅建筑面积为91.35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为8.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5.77平方米
估价范围为房屋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估价范围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因素,但包括装饰装修部分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1.名称: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1单元201室及10幢3号储藏室
2.坐落: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
3.规模:住宅建筑面积为91.35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为8.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5.77平方米
4.权属: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委托书》[(2024)鲁0724执1692号]、《临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所有权人(持证人)为宋光军,所有权证号分别为“临朐房权证临朐县字第012927号”、“临国用(2008)第0436号”
(三)土地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
1.四至:东临龙泉路,南临王家楼小区,西临站前路,北临黄山路
2.形状:形状较规则
3.地势:地势平坦
4.开发程度:七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气)
5.规划限制条件:估价对象所属项目规划在建筑设计、容积率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四)建筑物实物状况: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委托书》[(2024)鲁0724执1692号]、《临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并结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为6层(含车库层),估价对象位于第2层(10幢1单元201室),南北通透,东山,其他状况如下:1.设施设备:水、电、暖、卫、天燃气、通讯,储藏室(详见附件照片)
2.装饰装修:外墙涂料,公共部分水泥地面、内墙涂料,步梯水泥踏步、铁扶手,塑钢窗,单元防盗门
住宅:入户防盗门,内墙乳胶漆,瓷砖地面,木内门,木包门窗套,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
3.维护保养状况: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建筑物地基和基础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构件和围护墙较好,地面平整,门窗正常启闭,外墙光泽度较好,墙面有脱落现象,管道畅通,维护状况较好,新旧程度较好
通过估价对象照片可以更直观的了解估价对象所处位置环境、景观及其外部状况等(详见附件)
(五)区位状况:估价对象临龙泉路、黄山路、站前路,附近路况较好,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道路无特殊交通管制
区域内配套设施齐全,城市基础设施较好评估总价值:450447元
';拍卖公告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1单元201室及10幢3号储藏室
起拍价:360357.6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坐落于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住宅建筑面积为91.35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为8.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5.77平方米
估价范围为房屋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估价范围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因素,但包括装饰装修部分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1.名称: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1单元201室及10幢3号储藏室
2.坐落: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
3.规模:住宅建筑面积为91.35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为8.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5.77平方米
4.权属: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委托书》[(2024)鲁0724执1692号]、《临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所有权人(持证人)为宋光军,所有权证号分别为“临朐房权证临朐县字第012927号”、“临国用(2008)第0436号”
(三)土地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
1.四至:东临龙泉路,南临王家楼小区,西临站前路,北临黄山路
2.形状:形状较规则
3.地势:地势平坦
4.开发程度:七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气)
5.规划限制条件:估价对象所属项目规划在建筑设计、容积率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四)建筑物实物状况: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委托书》[(2024)鲁0724执1692号]、《临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并结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为6层(含车库层),估价对象位于第2层(10幢1单元201室),南北通透,东山,其他状况如下:1.设施设备:水、电、暖、卫、天燃气、通讯,储藏室(详见附件照片)
2.装饰装修:外墙涂料,公共部分水泥地面、内墙涂料,步梯水泥踏步、铁扶手,塑钢窗,单元防盗门
住宅:入户防盗门,内墙乳胶漆,瓷砖地面,木内门,木包门窗套,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
3.维护保养状况: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建筑物地基和基础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构件和围护墙较好,地面平整,门窗正常启闭,外墙光泽度较好,墙面有脱落现象,管道畅通,维护状况较好,新旧程度较好
通过估价对象照片可以更直观的了解估价对象所处位置环境、景观及其外部状况等(详见附件)
(五)区位状况:估价对象临龙泉路、黄山路、站前路,附近路况较好,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道路无特殊交通管制
区域内配套设施齐全,城市基础设施较好评估总价值:450447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按照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或者财产所有权人支付的费用,存在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权人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情形时,亦应由买受人暂时承担,后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根据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开拍前五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本院执行局,经审查确认后,办理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2025年5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临朐县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西坦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297685400268银行联行号:10345834428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6-3112100法院咨询电话:18660605139(刘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临朐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2日竞买须知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临朐县黄山路6636号10幢1单元201室及10幢3号储藏室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2025年5月1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临朐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临朐县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西坦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29768540026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扣除后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若该房屋为小产权房,应符合购买小产权房的相关条件;具体情况请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因竞买人原因,未尽到注意义务,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参加竞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对应义务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6-3112100法院咨询电话:18660605139(刘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临朐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