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2025-04-10至2025-04-10(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网络竞价时间2025-04-17(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7日10:00;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7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如在延牌周期后竞价:延牌周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10:00
)统一展示时间2025-04-10至2025-04-10(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大连市水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前程街57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大力注册资本(万元)2,825.000000经济类型A05003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07169725188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交易条件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首年(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后续租金按照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标的1:旅顺口区立新街东一巷2-1号,45.53平方米,首年租金不低于0.95万/年
立新街:联排2个车库内部打通整体出租使用断桥铝门窗,防盗卷帘门,外墙涂料,室内简单装修,水电配套
标的2:旅顺五一路龙河家园82号(202),81.32平方米,首年租金不低于1.07万/年位于旅顺龙河家园小区
一梯两户,室内布局1室2厅1厨1卫,朝向为南北向
室内地面铺地板,内墙面及天棚刮大白刷乳胶漆水、电、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保养程度良好
标的3:金州新区联胜街62号-1房产,62.3平方米,首年租金不低于2.36万元/年
标的4:金州新区联胜街62号-2房产,72平方米,首年租金不低于0.74万元/年
标的5:金州新区联胜街62号-3房产,409平方米,首年租金不低于11.79万元/年
标的6:旅顺五一路龙河家园21-15号,旅顺五一路龙河家园82号(102),333.73平方米,整体出租,合并整体出租首年租金不低于10.23万/年
位于旅顺龙河家园小区21-15号为一楼临街公建,82号(102)为多层住宅楼第一层住宅,两套房屋已打通作为一个整体使用,内部简装,用于办公,水电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保养程度良好,现有租户于2025年4月28日到期撤出
租期:3年用途:商用、住宅租金递增方式:等额租金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1、本次租赁费用负担方式为承租方承担租房期间所产生的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以部分、整体方式进行转租,若发生该情况,出租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押金)
3、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提供标的权属类相关证件
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涉及违约本项目标的实际面积、装饰装修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万融评报字(2025)第011、012、013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首期)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交易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如承租方发生逾期签订《资产交接单》情形,出租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5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知悉承租方需要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6)知悉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年(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7)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刘先生咨询电话138987111110411-65851241(工作日8:30-17:00)项目报名王先生报名电话0411-65850566(工作日8:30-17:00),QQ号:506154255现场报名地址网上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