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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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某工业园区2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整体转让项目 <结束>

房源编号:8791883

511.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30
起始日期
1354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37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11.84万元
  • 单价:0.0378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8-30
  • 结束日期:2024-09-14
  • 地址:[桂林市]某工业园区2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整体转让项目
  • 评估价:511.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549.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产权所属:按份共有
    建筑类别:大厦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产权年限:('', '')
    小区:以当地政府
    容积率:共有人/容积率及密度/
    竞价周期: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某工业园区2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整体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940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30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9月14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土地使用权标的坐落荔浦市新坪镇金鸡坪工业园区基本属性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1:13549.80㎡土地2:20361.84㎡使用期限均至2060年3月16日止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用途均为工业土地现状租赁情况均为闲置开发情况/抵押他项权利情况已抵押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容积率及密度/其它情况标的其他情况:1.本标的为破产资产,权属为桂林金煌阁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桂0381破4号之一)决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指定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二十三家关联企业(桂林金煌阁食品有限公司为其中一家)管理人

2.地上附着物包括:(1)厨房使用权,面积374㎡;(2)公共厕所使用权,面积50㎡

备注:1.相关资产过户手续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2.该地块规划用途有局限性(从园区管委会处了解到,只能引进光电产业项目),具体以当地政府或规划文件为准

请意向方于报名前自行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了解尽调3.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告内容仅为项目部分重要信息,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需到交易所查询评估报告、土地权属证明等其他文件,并且需到转让方、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局等了解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实地尽调

评估价(元)/评估情况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底价(元)511.84万元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且实施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因土地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审批文件、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转让标的存在抵押情形,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办理抵押的解押手续

3.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如实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成交价格

申报土地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成交人有可能面临因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无法最终受让的风险

(2目前两宗土地未按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达到2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3号)第二条第4点:“完善项目已投资额未达投资总额25%以上的土地转让政策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虽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转让双方可凭交易合同和土地交易服务机构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根据预告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可给予办理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以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投资审计报告》为准

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桂自然资规〔2020〕17号)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受让方在竞拍成功后,在转让方的配合下须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或交易鉴证,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受让方承诺投资开发所需资金、办理报建报规及项目工程开发投资审计工作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受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问题

4.转让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意向方没有异议,则表示意向方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转让方、交易所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同时,转让方、交易所对转让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意向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给意向方参考

意向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方视为对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解押、预告登记或交易鉴证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或结转交易保证金的函,且受让方已将服务费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结转给转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荔浦县荔城镇沙街社区滨江南路1号半岛豪庭1栋二楼百利公司办公室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扣除了交易保证金之后的余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税、费

项目成交后,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情况请受让方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意向方在成交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交易所索偿4.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5.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予以约定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2.展示地点:荔浦市新坪镇金鸡坪工业园区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陶先生17377337532(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4日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无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时间)未办理过户手续的;(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9月14日17:00至2024年9月14日17: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附件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附件2:总规图纸.pdf附件3:产业空间布局图.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梁先生0771-5585032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荔浦县荔城镇沙街社区滨江南路1号半岛豪庭1栋二楼百利公司办公室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扣除了交易保证金之后的余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税、费

项目成交后,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情况请受让方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意向方在成交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交易所索偿4.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予以约定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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