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权证号<\/span><\/p><\/td>浦2008052306<\/span><\/p><\/td><\/tr>权利人<\/span><\/p><\/td>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p><\/td><\/tr>坐落<\/span><\/p><\/td>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3室和114室<\/span><\/p><\/td><\/tr>建筑面积<\/span><\/p><\/td>113<\/span>室(194.36平方米)和114室(189.3平方米)<\/span><\/p><\/td><\/tr>使用权来源<\/span><\/p><\/td>出让<\/span><\/p><\/td><\/tr>地号<\/span><\/p><\/td>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1街坊8丘<\/span><\/p><\/td><\/tr>使用期限<\/span><\/p><\/td>1995-07-10<\/span>至2045-07-09止<\/span><\/p><\/td><\/tr>土地用途<\/span><\/p><\/td>综合用地<\/span><\/p><\/td><\/tr>房屋类型<\/span><\/p><\/td>商场<\/span><\/p><\/td><\/tr>房屋用途<\/span><\/p><\/td>商业<\/span><\/p><\/td><\/tr>总层数<\/span><\/p><\/td>18<\/span><\/p><\/td><\/tr>竣工日期<\/span><\/p><\/td>2008<\/span>年<\/span><\/p><\/td><\/tr><\/table><\/p>Â<\/p><\/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6日作出(2024)沪0115破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指定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宏南公司名下房产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辅单位: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及拍卖方式(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3室和114室,建筑面积分别为194.36平方米和189.3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为383.6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权证号浦2008052306权利人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3室和114室建筑面积113室(194.36平方米)和114室(189.3平方米)使用权来源出让地号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1街坊8丘使用期限1995-07-10至2045-07-09止土地用途综合用地房屋类型商场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18竣工日期2008年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无抵押、有查封
2)标的113室、114室目前由教培机构使用,标的现状与107-112室打通,并被重新分隔,无法准确认定具体位置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使用人协商后续租赁或清场交房等事宜标的如须恢复原状,买受人须与相邻房产权利人协商一致后,自行按相关部门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施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113室、114室整体拍卖,标的仅为房产本身,均不包括标的内的设施、设备、家具等物品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1.本次拍卖保留价(起拍价)为4,588,544元(大写:肆佰伍拾捌万捌仟伍佰肆拾肆元整)
2.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及其整倍数
3.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竞买人资格与条件1.标的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2.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或拍辅单位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5日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可参拍
·三、保证金与余款交纳1.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46万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拍卖款”
户名: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5502927230093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作违约处理并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以另行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四、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13816262072(金先生);管理人监督电话:021-20304065(曹律师)
2.竞买人可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标的存有的维修基金补缴(如有)、物业费、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的欠费或者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2.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差额定率累进计算:2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5%计算,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按0.9%计算,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6%计算,封顶不超过25万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茶陵支行,账号:00005183464】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辅单位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辅单位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六、移交与过户1.买受人应于付清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拍卖辅助机构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2.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七、重要提示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以其权属现状和房产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管理人和拍辅单位、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拍辅单位和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因标的目前有人占用,买受人自行与占用人协商解决交房事宜,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
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拍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8.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维修基金补缴(如有)、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维修基金补缴(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按《拍卖公告》相关规定来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9.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由于宏南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无法开具拍卖标的房款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10.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法院、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11.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所涉及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2.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或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或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1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八、争议解决条款与本拍卖有关和由本拍卖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拍辅单位咨询电话:13816262072金先生管理人监督电话:021-20304065曹律师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87945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8日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辅单位: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3室和114室,建筑面积分别为194.36平方米和189.3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为383.66平方米
四、本次参与竞买条件具体要求见拍卖公告
标的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案财产网络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6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拍卖款”
户名: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5502927230093;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签署相关文件
联系人:金先生13816262072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作违约处理并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以另行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税费承担:标的物交税、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相关税、费的承担按《拍卖公告》规定内容执行
请各意向购买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十二、管理人、拍辅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维修基金补缴(如有)、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维修基金补缴(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自行办理标的交税及权属过户手续,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有占用,买受人自行与占用人办理标的物的交接,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按《拍卖公告》相关规定来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在竞买人正式报价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本次破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查询准备
十七、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上海宏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