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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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方舱及其构筑物转让(土默特左旗国有资产保障中心)(二次挂牌) <结束>

房源编号:8872526

724.37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1
起始日期
2025-04-08
结束日期
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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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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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724.37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5-04-01
  • 结束日期:2025-04-08
  •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方舱及其构筑物转让(土默特左旗国有资产保障中心)(二次挂牌)
  • 评估价:724.37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清房清场:清场,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旗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方舱及其构筑物转让(土默特左旗国有资产保障中心)(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WZ250081-2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1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08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评估价/价格(元)1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方舱及其构筑物以实际勘验为准1批8048569.00合计8048569.00存放地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标的现状长期闲置,转让方不保证可用性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8048569.00评估基准日2025-01-21评估机构内蒙古中烨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7243712.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土默特左旗国有资产保障中心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13848147772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为闲置方舱及其附属设施

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状况、状态、数量、品质等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披露的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等仅作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

各标的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标的与图片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2、转让方属于行政单位,开票事宜请意向方勘验时自行与转让方咨询

3、标的资产状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意向受让方须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验联系人、勘验地点见本公告“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勘验意向受让方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勘验时与转让方明确标的的范围,并拍照、录像、录音、书面留存勘验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处置交易价款和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现场勘验承诺书等)及受让申请书等,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可债权抵顶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数量、状况、范围及交易风险等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确认并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竞价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中心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承诺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须盖章)递交至中心

4、价款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付与债权抵顶

现金支付:最终受让方应当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债权抵顶: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

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补足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债权抵顶后剩余价款与债权抵顶说明)、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5、转受让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标的交割手续后30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拆除、清运、清理场地等工作

清运前转受让双方确认标的资产状况与勘验时一致后,签订相关资产交割文件,清运时拆除、装卸、运输、清理现场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因上述行为导致的人身、财产受损等风险和责任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转运、清场,否则视为违约

7、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施工单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等,不得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损坏邻近建构筑物及其他设备、设施,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转受让双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并提交中心一份

中心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地点: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勘验联系方式:高主任13848147772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109:00:00至2025-04-08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08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及现场清理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按约定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履行标的交割的相关工作,中心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0109:00:00-2025-04-09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现场勘验承诺书.doc受让履约承诺书.doc资产交接(拆除)完毕说明.docx资产明细-仅供参考.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961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技术支持赵女士1858609812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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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方舱及其构筑物转让(土默特左旗国有资产保障中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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