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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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077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旧门满族乡东河路166-1号F的商业门市抵债资产转让项目 <结束>

房源编号:8881035

47.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0
起始日期
2025-04-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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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7.6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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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47.7万元
  • 单价:0.2861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葫芦岛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4-10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旧门满族乡
  • 评估价:47.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25)3077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旧门满族乡东河路166-1号F的商业门市抵债资产转让项目现场查看信息:联系人:单军 13309890770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及剩余价款后将全部价款转出至合同中出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标的面积166.71平方米,目前出租,竞买人竞拍取得后视同认可抵债资产现状,拍卖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所有涉及清场事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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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旧门满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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