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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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006008

40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01
起始日期
2025-11-02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9.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9.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1-01
  • 结束日期:2025-11-02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镇江新区
  • 评估价:40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座10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b><\/p>5<\/span><\/b>、本资产包为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的整体打包拍卖,<\/a><\/span><\/b>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交付

<\/span><\/b><\/b><\/p>6<\/span><\/b>、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权益以出让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span><\/b><\/p>7<\/span><\/b>、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债权转让通知或相关文书由买受人负责送达

如若买受人需要管理人配合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管理人可以配合,但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由管理人确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文书费、邮寄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span><\/b><\/p>9<\/span><\/b>、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文书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b><\/p><\/td><\/tr><\/table><\/div>Â<\/p><\/p><\/span><\/div><\/div><\/div><\/div>关于拍卖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的公告(五拍)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与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具体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次起拍价为4096000元,保证金为400000元,增价幅度为2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050865259)

三、特别说明1、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管理人仅可提供审计报告、部分财务凭证(以管理人接收到的财务档案为准)和部分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以管理人调取到的交易流水为准)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可回收性等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涉及与义务人的一切司法诉讼/执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能否对相关义务人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后能否取得胜诉以及胜诉后能否执行到款项等风险

4、一旦参拍,即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债务人等相关义务人的有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追收以及能够实际追回的金额不做任何保证

5、本资产包为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的整体打包拍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交付

6、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权益以出让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7、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债权转让通知或相关文书由买受人负责送达

如若买受人需要管理人配合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管理人可以配合,但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由管理人确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文书费、邮寄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文书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10月28日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镇江北亿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镇江勇航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得参与竞拍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不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的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具体时间由管理人统一安排

管理人联系方式:15050865259(王律师)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文书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办理银行贷款的,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5年11月9日16:00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梦溪支行,账号:3211020281010000009092),汇款时请备注“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信息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调查或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和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十二、交付手续的办理: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如有)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通港路89号物流大厦A座10层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交接

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需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自管理人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起超过60天,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和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一经签订即视为拍卖标的物已经交付

十三、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特别提醒1、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2、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3、《公告》、《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的最归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050865259(王律师)监督电话:0511-85319031(何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须知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10月28日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镇江北亿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镇江勇航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得参与竞拍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八、拍卖人对全部标的物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敬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应在2025年11月9日16:00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梦溪支行,账号:3211020281010000009092),汇款时请备注“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114453286.66元对外应收债权拍卖款”,并在全部成交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通港路89号物流大厦A座10层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债权转让通知或相关文书由买受人负责送达如若买受人需要管理人配合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管理人可以配合,但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由管理人确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文书费、邮寄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交接

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需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自管理人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起超过60天,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在得到确认后更改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六、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050865259(王律师)监督电话:0511-85319031(何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镇江中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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