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4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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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大厦1-2101-2106等6套房地产抵债权益及全部占用费追偿权益 <结束>

资产编号:10008862

424.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0
起始日期
2025-11-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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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24.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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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24.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1-10
  • 结束日期:2025-11-10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 评估价:424.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街道岗厦社区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1栋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序号<\/span><\/b><\/b><\/span><\/p><\/td>资产名称<\/span><\/b><\/b><\/span><\/p><\/td>证号<\/span><\/b><\/b><\/span><\/p><\/td>建筑面积(㎡)<\/span><\/b><\/b><\/span><\/p><\/td>证载权利人<\/span><\/b><\/b><\/span><\/p><\/td>相关文件<\/span><\/b><\/b><\/span><\/p><\/td><\/tr>1<\/span><\/span><\/p><\/td>华凯大厦1-2101、1-2102、1-2103、1-2105、1-2106<\/span>抵债资产权益及其占用费追偿权益<\/span><\/span><\/p><\/td>深房地字第0059190号(代用证)<\/span><\/span><\/p><\/td>355.13<\/span><\/span><\/p><\/td>深圳金鸿房地产实业公司<\/span><\/span><\/p><\/td>(1998)深中法执字第17-145、458-2号<\/span>民事裁定书、<\/span>(2022)粤0303民初251<\/span>78号民事判决书<\/span><\/span><\/p><\/td><\/tr>2<\/span><\/span><\/p><\/td>华凯大厦1栋2104<\/span>抵债资产权益及其占用费追偿权益<\/span><\/span><\/p><\/td>深房地字第0059189号(代用证)<\/span><\/span><\/p><\/td>83.00<\/span><\/span><\/p><\/td>深圳金蕾贸易公司<\/span><\/span><\/p><\/td><\/tr><\/table><\/span><\/p>Â<\/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0日10时至2025年11月10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华凯大厦1-2101-2106等6套房地产抵债权益及全部占用费追偿权益(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挂牌价格:竞买起拍价:人民币424.0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4.81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竞买人承诺不属于以下主体: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②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④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⑤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⑥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⑦上述第①至⑥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⑧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⑨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⑩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5)竞买人保证,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保证配合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拍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竞价款余款:(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通过淘宝系统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并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及未竞得者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内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竞得者在拍卖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其履行《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账户中(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01503500052527135)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或未按要求支付全部转让成交价款、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向本次交易的网络平台支付

五、咨询与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女士0755-82962102戴先生0755-82966297现场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止接受看样(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次竞价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特别提醒: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须自行开设交易账户,不接受委托竞买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1)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出让金、工程款、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以及受让方为保护、完善其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而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在成交之日前转让方及前手欠缴的各项费用及在成交之日后转让方及前手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承担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光大银行和转让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滞纳金及罚金)

(3)受让方承担该标的资产涉及的所有未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成交日所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后90个自然日内缴清,并向转让方出具华凯大厦管理处盖章的结清证明

(4)若标的资产后续能够办理产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地价款及滞纳金、光大银行和转让方欠缴税费等),且需先完成费用清缴,转让方方能配合办理过户

(5)受让方接受标的资产现有的全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和未披露之隐性瑕疵),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索转让方及光大银行

(6)如受让方主张或被司法确认转让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受让方应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f)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女士0755-82962102;戴先生0755-8296629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华凯大厦1-2101-2106等6套房地产抵债权益及全部占用费追偿权益

竞买起拍价:人民币424.0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84.81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以下主体: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②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④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⑤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⑥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⑦上述第①至⑥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⑧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⑨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⑩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参与竞买人须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不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并须于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提交竞买人主体材料及本竞价页面所挂《转让合同》、《竞买须知》等全部附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文件中签字捺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资产至少有一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起拍价的,在竞价结束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刊登《竞价公告》,自刊登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确认本次公开竞价成交,本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若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的,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在淘宝网网络竞价平台启动第二次竞价程序,第二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

本条所称新的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缴纳84.81万元竞买保证金(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实际到账为准);(2)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单方出具书面不可撤销承诺函(以信达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承诺若未在上述淘宝网第二次竞价程序中参加竞价或出价未达到第二次竞价起拍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没收该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通过淘宝系统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并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及未竞得者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内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竞得者在竞价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其履行《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账户中(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01503500052527135)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若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按应付未付价款的总额收取每自然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二)若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承诺等,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解除转让合同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付的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等;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三;3.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对资产重新进行处置

如对资产再行处置,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以下主体: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②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④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⑤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⑥标的资产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⑦上述第①至⑥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⑧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⑨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⑩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和竞价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竞价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光大银行及(或)竞买人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光大银行及(或)竞买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4、资金来源合法性保证:竞买人保证,支付的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其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保证,配合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刘女士0755-82962102;戴先生0755-8296629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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