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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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业胜所持有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ST新元;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 <结束>

资产编号:10020021

4500.478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27
起始日期
2025-11-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625.598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00.478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抚州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5-11-27
  • 结束日期:2025-11-28
  •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路666号
  • 评估价:5625.59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买受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及地方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拍卖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朱业胜所持有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6050股股票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电子版》标的所有权人朱业胜标的实物状况朱业胜所持有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ST新元;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特别提醒:1.起拍价:挂网起拍价为2025年10月24日该股股票收盘价即6.94元乘以拍卖股票总数(8106050股)乘以80%

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价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即2025年11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8106050股)乘以80%为起拍价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将在起拍日2025年11月27日10点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请竞买人持续关注)

2.本次拍卖股票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4.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5.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本次拍卖股票为被执行人所持无限售流通股

竞买人资格、股票划拨过户、后续减持等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因相关限制性政策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7.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交易税费承担情况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李女士15709637288';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朱业胜所持有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ST新元;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拍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m.tb.cn/h.fztkkzvCZ3457,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名称朱业胜所持有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6050股股票标的所有权人朱业胜权利限制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已初始冻结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起拍价(展示)45004789.60元,保证金:8600000元,增价幅度:2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1.起拍价:挂网起拍价为2025年10月24日该股股票收盘价即6.94元乘以拍卖股票总数(8106050股)乘以80%

该价格以及保证金、增价幅度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以起拍日即2025年11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数(8106050股)乘以80%为起拍价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将在起拍日2025年11月27日10点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请竞买人持续关注)

2.本次拍卖股票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4.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5.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本次拍卖股票为被执行人所持无限售流通股

竞买人资格、股票划拨过户、后续减持等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因相关限制性政策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7.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本标的物以股票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八、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受让资格、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政策,过户、变更登记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裁定书本院按照确认送达地址通过司法专邮的方式发出,被执行人未实际签收

本次拍卖如仍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22441446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4013543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4013543、李女士15709637288青铜峡市人民法院2025年10月27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二)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不低于8600000元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退回原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物情况调查表)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5年12月8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224414463)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和原拍卖中的佣金,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须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如设定抵押登记的,待他项权证注销后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股权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71.5cb11a330F5KQH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5054377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15709637288青铜峡市人民法院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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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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