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定于2025年11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本次转让属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竞买人必须是具有资格受让广东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包的持牌资产管理公司
三、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公告转让底价,满足条件即可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并出价,启动竞价,价高者得,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竞价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14日前(含)(双方另行协商除外)完成余款支付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000010146410009068),备注:广东万凯盛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价款
五、保证金规则:(一)免交保证金:符合购买资格的持牌资产管理公司AMC可免交保证金【资产管理公司AMC报名时,联系东莞农商银行进行资格审核,在系统提交资质审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影响报名】
(二)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保留追索违约责任的权利,违约责任上限为起拍价5%;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有权予以撤销;已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有权解除协议: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清全部款项义务的;3.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六、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签订转让协议(如需提前获取,可联系朱先生,电话:0769-21383544)并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的交易服务费
再次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我行有权要求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二)债权资产交易价款履行完毕后,请买受人按照协议时间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七、重要提示(一)竞买人陈述:1、符合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资格受让广东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包的持牌资产管理公司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风险和瑕疵披露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的风险提示,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尚未发现或者尚未披露的瑕疵及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标的债权所涉担保物及其他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i、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实际接收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受让债权后获得司法支持的债权金额可能与本公告所列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买受人时,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买受人承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4、本交易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承担债权转让报纸公告费50%(具体金额以报社收费为准)5、买受人应及时支付平台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及费用标准以平台公示为准),如买受人未及时支付平台服务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延迟交割标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债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债权转让活动,同时有权直接做出债权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提交报名申请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5、债权已结清的;6、在成交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有合理理由认为不适合转让的;7、竞价平台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利益的;8、其他经协商的情形
八、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保留推迟或取消本次竞价、变更竞价方式的权利,并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为调整,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九、本竞价须知由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须知的条款,并在全面知晓须知条款内容后,经独立审慎判断做出竞买的决定,竞买人对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
竞买人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转让协议,或以标的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
竞买人同时承诺,其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债权而发生纠纷的,由竞买人承担责任,不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