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03 17:3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份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份 <结束>

资产编号:10050169

2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9
起始日期
2025-11-20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278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1.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5-11-19
  • 结束日期:2025-11-20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38.27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转让方: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股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法院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5)浙0702执7067号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李婺罕标的物简况标的物介绍(已上传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被执行人李婺罕和案外人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下持有的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股权情况具体详见附件所示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73号】

股权所有情况被执行人李婺罕和案外人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所持有

标的物现状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概况、股权结构、近年资产负债、近年经营状况以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等详见评估报告及其各类主管部门的公告

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一)标的现状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主要股东涉及刑事案件,生产经营已停滞,公司扣押在案的实物资产和存款已被依法追缴

(二)涉及标的股权公司重大事项华炘科技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且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5年9月22日华炘科技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2025年4月30日,华炘科技未能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华炘科技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华炘科技在2025年6月30日前(含)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标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规定请咨询主管部门(四)评估受限情况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因评估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人员无法取得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完整财务数据和相关业务合同等资料,无法全面了解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同时基准日时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无成交量,不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或市场法等评估基本方法确定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条件,因此本次评估以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分析各项资产、负债存在的评估增减值情况,在报表反映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的基础上加计评估增减值后得到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73号】,评估结论为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市场价值382,782.27元

(五)权利限制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股东李婺罕持有华炘科技股份15,205,75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60.8230%;股东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炘科技股份8,706,30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4.8252%

冻结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过户需法院办理解封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2.本标的股份权益变动,须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竞买成功后的信息披露及后续登记手续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取得股份后再次转让或处置时,仍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请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做好详尽调查并慎重竞拍

(六)税费承担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标的过户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价不含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原权利人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10个工作日内可向法院申请退款

(六)悔拍后果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差价及费用损失,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

·评估价:382,782.27元(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9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起拍价:21.6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与案件承办法官直接联系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对股东资格的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禁止持有、买卖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过户限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责任自负

3.竞买人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股权限售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转让系统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当披露的信息

4.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于2025年11月19日前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意向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五、咨询与展示本次拍卖标的无展示及带看环节

与案件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承办人冯法官,电话:0579-82468633、0579-89133858;与竞买流程相关的情况请咨询辅拍机构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电话:19846602931

六、特别提示(含已知瑕疵披露)(一)标的现状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主要股东涉及刑事案件,生产经营已停滞,公司扣押在案的实物资产和存款已被依法追缴

(二)涉及标的股权公司重大事项华炘科技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且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5年9月22日华炘科技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2025年4月30日,华炘科技未能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华炘科技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华炘科技在2025年6月30日前(含)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标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规定请咨询主管部门

(四)评估受限情况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因评估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人员无法取得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完整财务数据和相关业务合同等资料,无法全面了解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同时基准日时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无成交量,不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或市场法等评估基本方法确定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条件,因此本次评估以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分析各项资产、负债存在的评估增减值情况,在报表反映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的基础上加计评估增减值后得到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73号】,评估结论为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市场价值382,782.27元

(五)权利限制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股东李婺罕持有华炘科技股份15,205,75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60.8230%;股东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炘科技股份8,706,30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4.8252%

冻结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过户需法院办理解封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2.本标的股份权益变动,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竞买成功后的信息披露及后续登记手续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取得股份后再次转让或处置时,仍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请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做好详尽调查并慎重竞拍

(六)税费承担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标的过户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价不含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原权利人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10个工作日内可向法院申请退款

(六)悔拍后果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差价及费用损失,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

七、保证金及尾款支付本标的所涉缴款的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婺城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388041871266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须于2025年12月10日16时前缴入前述指定账户

八、拍卖成交及过户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九、其他(一)公告与须知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全部资料,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瑕疵、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的规定与本次拍卖事宜相关的所有规定,请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自愿遵守与所拍标的相关的全部规定

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未调查了解标的情况的,视为对现状的确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竞买须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至2025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李婺罕、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下所持有的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

现就竞买事宜敬告如下:一、标的详情标的名称: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李婺罕、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下所持有的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对应股份数量25,000,000股,其中李婺罕名下含11,404,313股高管锁定股,罗德胜名下含827,250股高管锁定股,证券简称:华炘科技,证券代码:83507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已知瑕疵:部分标的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扣押在案的实物资产和存款已被依法追缴

华炘科技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且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竞买人需自行评估相关风险二、竞买资格竞买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对股东资格的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禁止持有、买卖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过户限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责任自负

3.竞买人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股权限售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转让系统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当披露的信息

4.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于2025年11月19日前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三、保证金与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余款须于2025年12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拍卖公告),逾期视为悔拍

四、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5年11月19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证明,经确认后方可参拍

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权人按顺位(优1、优2…)参与竞价,同等价格下顺位在先者优先;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以更高价格竞价,时间以系统记录为准

五、标的交付与过户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六、风险提示标的以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未调查了解标的情况的,视为接受现状及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悔拍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差价及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且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七、网络司法拍卖提示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2.司法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拍卖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八、辅助机构本次拍卖辅助工作由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承担,竞买人无需支付服务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九、联系电话及地址案件承办法官电话:0579-82468633、0579-89133858(冯法官)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79-82468636拍卖报名及流程咨询电话:19846602931(辅拍: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法院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210号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6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