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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434823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3818999.13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8167229.13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4-08-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span>债权项目招商合作,欢迎对债权感兴趣的客户联系对接,详情请咨询张先生18563985989
<\/span><\/u><\/span><\/p>Â<\/p>一、诉讼情况:<\/span><\/p>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0212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span><\/p>1、被告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截止至2018年7月2日借款本金434823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6595.87元,自2018年7月2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被告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仍应当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给付原告;<\/span><\/p>2、被告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泰达工业装备有限公司、黄浩、管清春、管延聪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泰达工业装备有限公司、黄浩、管清春、管延聪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span><\/p><\/span><\/p>二、执行情况:<\/span><\/p>对应执行案号(2021)鲁0212执566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span><\/p><\/span><\/p>三、项目亮点<\/span><\/b><\/p>(一)房产土地<\/span><\/p>1<\/span>、借款人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有多处房产土地:<\/span><\/p>Â1<\/span>)坐落于诸城市舜王街道舜耕路东段南侧,工业出让地8019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诸国用(2012)第03012号,2062年03月18日到期
工业房地产5707.2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039275号
<\/span><\/p>Â2<\/span>)坐落于诸城市舜耕路104号,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鲁(2016)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323号,工业出让用地9827.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6年06月19日;工业房产总建筑面积为5997.39平方米
<\/span><\/p>Â3<\/span>)坐落于诸城市密州街道东杨家村,工业用地33333㎡,坐落于诸城市兴华东路6577号,工业用房29458㎡
<\/span><\/p>2<\/span>、担保人山东众泰达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名下有位于诸城市密州街道大洼子村17437平方米工业土地及地上工业房产
<\/span><\/p><\/span><\/p>Â<\/span>(二)应收账款质押<\/span><\/p>2018<\/span>年2月13日,担保人山东华能金吴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该质押担保合同载明以山东华能金吴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铜仁市万山区水务局现有及将来两年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范围为平银(青岛)综字第A040201801090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20000000元中的4500000元以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就质押财产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了动产权属质押登记<\/span><\/p>Â<\/span><\/p>(三)<\/span>担保人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存续
<\/span><\/p>Â<\/span><\/p>(四)担保个人黄浩、管清春、管延聪有偿债能力
<\/span><\/p><\/p><\/span><\/div><\/div><\/div><\/div>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现公告如下:注:2025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二、重大事项披露:无三、挂牌价格:4,348,230.00元,保证金:90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前缴入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账号:802060200453839)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无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a)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f)其他:无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8563985989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协信中心1号楼1505室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3日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债权;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3.竞价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4.竞价起始价:4,348,230.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20,000.00元或其整数倍;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00,000.00元以上)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佣金缴纳情况,佣金金额百分比为0%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前前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账号:802060200453839)
在2025年12月12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协信中心1号楼1505室)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1.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2.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3.本竞价须知由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青岛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