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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面原值金额合计人民币1,379,213.00元
<\/a><\/p><\/span><\/div><\/div><\/div><\/div>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关于拍卖债务人应收账款的公告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标的: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全程由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监督,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开展,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2.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标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附加费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4.法院和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法院或管理人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实地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与法律状态均以现状为准
法院与管理人特此声明,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承担尽职调查责任,自行核实其实际状况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第一条第9款所明确列举的瑕疵),并同意以其独立判断进行竞买
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存在瑕疵、与预期不符、文件不完整等)主张拍卖无效、要求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履行付款及交接义务
7.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助
8.在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回款,均归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
上述回款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9.本次拍卖的应收账款(以下统称“债权”)可能存在瑕疵,任何有关本次拍卖债权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和法院均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价格是依据管理人已掌握资料进行推算的清算价值,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6)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7)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11)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12)债权项目中涉及诉讼的,若有回款,优先支付诉讼费用;(13)债权项目中涉及的债务人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14)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因任何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清收及收回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及所有经济损失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价款或主张其他权利
10.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1.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12.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3.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14.拍卖标的债权金额为管理人依据已掌握的资料推算得出的,相对应的会计凭证、合同、交易材料等原始依据可能存在缺失的情形,成交后管理人仅提供已掌握材料复印件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财务会计资料查询服务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标的名称: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面原值金额合计人民币1,379,213.00元,应收款项明细如下:序号债务人金额法律状态1重庆凯诺实业有限公司1,309,213.00(2019)渝0106执5525号2张志明70,000.002.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起拍价:110,337.04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联系方式:18882825197、18008043108)
三、咨询自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本拍品为应收账款,不组织看样,意向竞买人可在咨询期内向管理人了解基础文件的概况
意向购买者请与杨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18882825197、18008043108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于竞买开始前3天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五、优先购买权人1.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竟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天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竟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没有更高条件的出价者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标的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拍卖所涉各类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印花税等)及因标的物交割、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法规及政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亦由买受人负责解决
买受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向税务等主管部门咨询并确认税费种类与金额
买受人须在办理竞价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否则管理人不予交割
如经核实确未发生应税情形,则相关缴纳税费款项将无息退还买受人特别提醒:本标的物存在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上费用非管理人收取
九、软件服务费的缴纳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竞价结束后3日内全额缴纳,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支付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5&knowledge=1060571314&language=zh】4.软件服务费支付完成,如需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生成后,本次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成部分成交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2025年11月7日17时前(竞价结束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品交付与后续协助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待管理人通知以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祥瑞大厦5楼,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18882825197、1800804310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管理人将以现状为基础,向买受人移交其从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接管并现时持有的、与拍卖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文件资料复印件(以下简称“基础文件”)
管理人不对基础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能否足以证明债权有效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3.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三十】日内,管理人配合提供基础文件
文件交付完毕,即视为管理人已完成本次拍卖项下的标的物交付义务
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未完成标的物交接的,均视为标的物已经交付,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及不利后果
4.买受人认可,管理人并非应收账款的原始权利人,其掌握的信息与材料均限于破产接管所得
除本公告另有约定外,管理人不负有继续提供追收协助、咨询或出具证明文件的义务
5.特别明确:如买受人在后续清收程序中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管理人调取证据或要求管理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的,管理人将依法予以配合
此项配合系履行法定义务,不视为管理人对债权可回收性的任何保证,亦不构成对本公告项下任何免责条款的否定
十二、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与本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自行查找拍卖标的现状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因本次拍卖为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进行的破产财产拍卖,不排除在拍卖过程中接监督法院或相关部门通知,撤回、暂停、中止、终止本次拍卖活动,竞买人或买受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成交价款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管理人及竞买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18882825197、1800804310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破产管理人咨询
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破产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按现状合并打包拍卖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权属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单位不做权属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权属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依照本文件及相关拍卖公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管理人同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十、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赵老师1800804310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成都鑫德龙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