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拍品现状数量、型号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拍品所有人本案被执行人权利限制情况被冻结拟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品名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
2.股票企业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5962Q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01-318-10室法定代表人:王忆会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191691.6076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0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营业期限:1998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特别提示:(1)本次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并自行向上市公司咨询,了解所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延长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的内容),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及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并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继续履行关于持股的承诺事项,承担承诺义务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票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上拍挂网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由过户可能存在的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派红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8)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关于股价的计算方式:1、公告展示价格:一拍展示价格,上拍前2025年11月6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数900000股作为公告上显示的拍卖价格(此价格仅作为公告展示价格,不作为实际拍卖价格)2、拍卖实际价格:一拍实际价格为,拍卖开拍日(2025年9月9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900000股做为起拍价
标的物展示参考价格:10824300元以上数据及信息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供竞买人参考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的公告温馨提示: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9日10时至2025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展示起拍价:1082.43万元,保证金:16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特别说明: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以2025年11月6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乘以拍卖股数900000股作为公告上显示的拍卖价格,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格将在2025年12月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拍卖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带看服务,咨询电话:029-89191328
五、延时出价: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特别提醒:(1)本次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并自行向上市公司咨询,了解所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延长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的内容),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及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并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继续履行关于持股的承诺事项,承担承诺义务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票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上拍挂网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报,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1222449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相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029-89191328(陕西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院咨询电话:029-84500869(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竞买须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9日10时至2025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淘宝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股票900000股(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特别提醒:(1)本次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并自行向上市公司咨询,了解所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延长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的内容),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及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并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继续履行关于持股的承诺事项,承担承诺义务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票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上拍挂网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规定期限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6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致电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1222449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9-89191328(陕西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