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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26982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464332450.8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734152450.8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6-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抵质押物为:位于本溪市平山区广峪路的â实华·兴华郦城â项目E地块中建筑面积合计61,276.1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其中住宅383套,面积合计28,823.61平方米;商业51套,面积合计32,452.52平方米;â实华·兴华郦城â项目C地块中建筑面积合计16488.5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本溪信华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span><\/p>Â<\/p>Â<\/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简称“转让方”)将于2025年11月15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16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5年11月15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16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二、重大事项披露: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抵质押物为:位于本溪市平山区广峪路的“实华·兴华郦城”项目E地块中建筑面积合计61,276.1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其中住宅383套,面积合计28,823.61平方米;商业51套,面积合计32,452.52平方米;“实华·兴华郦城”项目C地块中建筑面积合计16488.5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本溪信华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保证人:王晶、王艺桥、胡宝琴三、挂牌价格:8896.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在项目竞价前由竞买人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或由淘宝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竞得者已支付的保证金将等额冲抵竞买价款;未能竞得者已支付的保证金将原路径无息返还或由淘宝系统解冻,冻结期间也不计利息;若参与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按竞价规则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未按期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支付竞价余款、未按期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竞价无效并扣收保证金,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在竞价成功后20个自然日内,转让方与本标的物竞得者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该《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竞价余款
竞得者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竞得者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竞得者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物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要求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可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资产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
九、本债权公开转让过渡期指交易基准日(不含该日)至转让日(不含该日,转让日指转让方已足额收到全部竞价款之日)的期间
在过渡期内,转让方拥有对标的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对标的债权涉及相应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除外
如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等,则不属于转让方维护的范围
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收到的相关回款由竞买人享有
自转让日起至交割完毕之日,转让方除对标的债权根据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外,不再进行任何主动处置,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收到的相关回款由竞买人享有
十、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转让方联系电话:1560004004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0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5日9时起至2025年16月9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转让标的: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2.竞价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资产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
3.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5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16日9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56,934,4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在项目竞价前由竞买人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或由淘宝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竞得者已支付的保证金将等额冲抵竞买价款;未能竞得者已支付的保证金将原路径无息返还或由淘宝系统解冻,冻结期间也不计利息;若参与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按竞价规则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未按期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支付竞价余款、未按期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竞价无效并扣收保证金,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在竞价成功后20个自然日内,转让方与本标的物竞得者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该《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竞价余款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功后,竞得者应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竞得者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得者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竞得者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竞得者逾期未支付竞价款,转让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0.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转让方后,未实际在转让方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议,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次竞价中披露的本金、利息等数据为转让方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本次竞价中的转让标的将按其现状出售,转让方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13.竞买人应具备条件:要求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可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14.本竞价须知由转让方负责解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