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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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债权拟转让招商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090663

147.581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1
起始日期
2025-12-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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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47.5819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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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47.58195万元
  • 单价:0.8622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1-11
  • 结束日期:2025-12-11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 评估价:147.5819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转让方: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11日资产类型单笔债权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抵押物类型住宅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5年10月26日,债权本金147.58195万元,债权利息89.045947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债权总额236.627897万元债务人情况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保证人杨*清、颜*军夫妇;黄*洪、金*芳夫妇和郑*滔个人、陈*仙、郑*夫妇公告详情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债权拟转让招商公告就有关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债权转让事宜,说明如下:一、资产概况1.债务企业名称: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2.债权总额:截止基准日2025年10月26日,对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作为债务人的债权具体如下:金华市永佳泡化碱厂的债权为本金147.58195万元、利、罚息89.045947万元、复息2.734189万元,合计236.627897万元

二、担保方式该笔债权以郑军名下位于人民东路1423号6楼房产抵押,由杨再清、颜接军夫妇;黄建洪、金惠芳夫妇和郑海滔个人、陈军仙、郑军夫妇提供保证

三、处置情况暂未诉讼

四、资产卖点抵押物双证齐全,产权清晰,且保证人有一定还款意愿

五、处置方式转让方式为公开竞价方式

六、特别提示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该项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3)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方联系商洽

联系方式:项先生13758700373曹先生15905897357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上述不良债权资产的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同本公告的有效期限抵押物抵押物1.人民东路1423号6楼房产抵押物类型住宅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1423号6楼房产建筑面积171.17平方米土地面积26.5平方米抵押物说明建筑面积171.17平方米,阁楼66.3平方米,土地面积26.5平方米,抵押物双证齐全,产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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