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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b><\/p>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p><\/td>元亮科技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元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账册<\/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无<\/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元亮科技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财<\/span>务<\/span>账册<\/span><\/p><\/td><\/tr><\/table>拍品介绍和瑕疵说明:<\/span><\/p>1、应收类账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span><\/p>A、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财务账册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span><\/p>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span><\/p>C、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p>D、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p>E、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span><\/p>F、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span><\/p>G、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p>H、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span><\/p>I、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span><\/p>J、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span><\/p>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ÂÂ<\/span><\/p>ÂÂ2、本应收类账款债权按现状交付
<\/font><\/span><\/p>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査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span><\/p>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span><\/p>5、破产企业或管理人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span><\/p><\/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本次拍卖已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法院监督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标的元亮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对外应收债权(具体详见《元亮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明细表及状况说明》)起拍价:79,891.19元,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1,5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吕18114853385)
三、瑕疵说明1、应收类账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财务账册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C、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D、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E、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F、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G、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H、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I、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J、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2、本应收类账款债权按现状交付
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査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破产企业或管理人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四、咨询看样公告期间9:00-17: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8114853385)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15日内至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税费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管理人仅在收取的拍卖款的范围内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如有超出部分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由淘宝收取,该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淘宝网实际核算金额为准)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
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帐户(户名: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10630701040245749)支付宝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企业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重要提示》部分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若需办理银行贷款,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并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得贷款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十三、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北路21号锡银大厦17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毀、死失等后果
管理人将持有的元亮科技有限公司记载有关应收账款的财务账页及其后附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并不完整,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的复印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仅是按账面记载的应收类账款,拍卖标的的现状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了解标的现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510-81110635;管理人咨询电话:18114853385(吕吉吉);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重要提示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作如下提示: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须知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元亮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对外应收债权
(具体详见《元亮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明细表及状况说明》)四、应收类账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出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的承诺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
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帐户(户名: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10630701040245749)支付宝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北路21号锡银大厦17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参与竞拍人若需要贷款的,请自行向银行联系和咨询办理贷款事宜,确认放贷日期,公告中的付款期内贷款无法支付到位的即视为违约,依法没收保证金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毀、死失等后果
管理人将持有的元亮科技有限公司记载有关应收账款的财务账页及其后附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并不完整,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的复印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参与竞拍人若需要贷款的,请自行向银行联系和咨询办理贷款事宜,确认放贷日期,公告中的付款期内贷款无法支付到位的即视为违约,依法没收保证金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向管理人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文件资料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竞买人成交后向淘宝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等请竞买人自行在淘宝平台中进行了解
也可以点击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cus_help?path=zc-helpcenter036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法院监督电话:0510-81110635;管理人咨询电话:18114853385(吕);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