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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48798817.49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3226078.25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629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62187795.74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9-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Â<\/span>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span>长春君怡酒店有限公司<\/span>债权进行处置
<\/span>截至<\/span>2025年<\/span>9<\/span>月<\/span>30<\/span>日,<\/span>君怡酒店<\/span>本金余额<\/span>4,879.88<\/span>万元、利息<\/span>430.8<\/span>6万元,代垫费用16.29万元,孳息余额891.75万元,债权合计6,218.78万元
债务人位于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位于<\/span>长春市朝阳区<\/span>林园路869号君怡酒店<\/span>B<\/span>座<\/span>2-11层<\/span>商业服务用房与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span>,<\/span>抵押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span>总层数<\/span>共计1<\/span>4<\/span>层<\/span>(抵押物为2-11层)<\/span>,<\/span>抵押部分<\/span>建筑面积9313.19㎡;房屋坐落的其他商服用出让土地一并抵押,土地面积1648㎡,土地出让期至2050年6月9日止<\/span>;并由自然人<\/span>韩永田<\/span>、<\/span>韩庆佳<\/span>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一次性付款能力等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该资产的主体
<\/span><\/span><\/p><\/p>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林园路869号君怡酒店B座2-11层商业服务用房与土地使用权<\/td><\/tr>抵押物类型<\/td>商业<\/td>所在地<\/td>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td><\/tr>其他信息<\/td><\/tr>抵押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共计14层(抵押物为2-11层),抵押部分建筑面积9313.19㎡,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2160219号;房屋坐落的其他商服用出让土地一并抵押,土地面积1648㎡,土地出让期至2050年6月9日止,Â土地权证编号:长国用(2013)第090014187号
上述资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证号为长他项2015第09000023号,抵押顺位为第一顺位
<\/td><\/tr><\/table><\/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长春君怡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长春君怡酒店有限公司债权
二、重大事项披露:君怡酒店本金余额4,879.88万元、利息430.86万元,代垫费用16.29万元,孳息余额891.75万元
债权合计6,218.78万元债务人位于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
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林园路869号君怡酒店B座2-11层商业服务用房与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共计14层(抵押物为2-11层),抵押部分建筑面积9313.19㎡;土地面积1648㎡,土地出让期至2050年6月9日止
连带责任保证人:韩永田、韩庆佳
三、挂牌价格:380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2025年11月28日前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交易对象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一次性付款能力等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该资产的主体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有意者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其他:无(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8401631,联系人:穆先生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写字楼C座14层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延时除外)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标的:长春君怡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3800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1万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价余款请在2025年11月28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后,未实际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