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4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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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对股东未缴出资的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107059

61.3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8
起始日期
2025-11-19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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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1.3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兰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1-18
  • 结束日期:2025-11-19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4层
  • 评估价:61.3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座位数:座14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为债务人甘肃平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通知买受人签署标的物交付文件

买受人签署交付文件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毕4.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除拍卖相关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要,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了解、调查核实,同时承担全部竞买风险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知悉与确认,并自愿承担受让标的物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等损失

对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管理人对标的物的可收回性不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减少成交价款,或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一)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债务人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对股东未缴出资的债权,债权金额为78479328.00元,详见下表:序号债权人债务人债权金额债权性质1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李建泉40098432元股东未缴出资2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李贵钰38380896元股东未缴出资总计//78479328元/本次股东未缴出资债权拍卖为打包整体拍卖,不单独拍卖

(二)标的物情况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25年7月2日,管理人向股东李建泉、李贵钰送达了《要求缴纳出资通知书》,要求两位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但截至目前,两位股东均未向管理人缴纳未缴出资款

2025年7月2日,股东李建泉、李贵钰分别向管理人出具了《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情况确认书》,对其未缴纳出资金额进行了确认

2.本次拍卖标的物股东未缴出资债权,系管理人通过工商档案核查及向股东确认后确定,尚未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的最终确权

三、拍卖价格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61312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125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交接时、交接后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和税费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成交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处置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咨询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竞买前由竞买人自行或向管理人了解标的债权的相关情况

未尽调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标的物实物现状

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12时止(工作日9: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竞买人关于拍卖相关事宜的咨询

(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13919931801)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和/或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保证金及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3125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请竞买认在竞买前确认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前款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如遇拍卖延时,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完成竞拍尾款及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及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账号:8113301012900161043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导致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可能遇到当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网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悔拍后不支付软件服务费而产生诉讼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受让标的物所涉及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们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其他关联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向管理人追索赔偿或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买受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承担相关费用的,管理人有权向其追偿2.根据网拍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括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格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该费用为网拍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且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

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网拍平台的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或不可抗力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管理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4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标的物转让手续

上述文件签署完成后,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标的物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或存在其他隐性瑕疵,导致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延长受阻的,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提醒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如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提及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管理人也不向买受人提供任何发票除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买受人应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风险

3.参加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电话:13919931801网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拍卖须知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8日12时起至2025年11月19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债务人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对股东未缴出资的债权,债权金额为78479328.00元,除拍卖相关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要,对债权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了解、调查核实,管理人对债权的可收回性不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过相应的公告期举行

就标的债权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公告中作了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债权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债权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债权,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债权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与本债权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债权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4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债权资料,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自行承担本债权资料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不向买受人提供任何发票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债权追偿时所发生的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91993180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甘肃平安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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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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